標籤: 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
動物用人藥新辦法草案明年預告 防檢署:過渡期間藥商、藥局可供藥給獸醫院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已註銷原訂7月起施行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防檢署與衛福部食藥署成立專案推動小組,防檢署日前會議決議新管理辦法預定明年1至2月預告草案,6月正式發布。過渡期間,防檢署已主動公告731項人用藥品類別為「動物保護藥品」,藥商或藥局均可依法供應獸醫師職業機構使用。
立委召開人藥轉供動物使用座談會 獸醫倡修《藥事法》、要求獸醫用藥自主權
立委郭昱晴今(23)日召開座談會,邀請獸醫師、飼主團體針對動保用藥議題提供意見,有獸醫師倡議啟動《藥事法》修法,確保可供藥給獸醫診療機構,讓藥商解除違法疑慮;並有獸醫倡議動物可用藥品以負面表列(禁止使用品項)等方式修法,以確保獸醫取得最大用藥自主權。
寵物用人藥辦法農業部擬註銷另訂新法 衛福部:現行藥商可供藥動物診療機構
原訂7月上路的寵物用人藥新制,因藥商須登錄「動物保護藥品」才能提供動物醫院使用等疑慮,農業部上周10日召開研商會議,決議暫緩實施。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15)日邀請衛福部、農業部專題報告,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長杜麗華表示,原訂辦法將直接註銷,另訂實際可行新辦法。
犬貓用人藥新制7月上路 陳駿季:確保毛小孩生命權、醫療權為優先
犬、貓等寵物使用人藥新制即將在7月1日上路,但在已公告人用藥品可供毛小孩使用的701項藥品中,僅有144品項由藥廠登錄為「動物保護藥品」、可儲備在動物醫院,其他項目藥品須以獸醫師購藥證明到藥局購買,這讓許多基層獸醫師及飼主擔憂,寵物夜間急診恐無藥可用。
寵物醫療可用人藥 115年下半年起施行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與衛福部26日共同發布「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人用藥品可經防檢署核准登錄為動物保護藥品,未來治療寵物藥品不足時也可由獸醫師開立購藥證明由藥局供應。辦法明定於115年7月1日施行,防檢署表示,緩衝兩年時間將建置動物保護藥品登錄系統,接受登錄申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