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人藥新辦法草案明年預告 防檢署:過渡期間藥商、藥局可供藥給獸醫院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4月22日已註銷原訂7月起施行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防檢署與衛福部食藥署成立專案推動小組,防檢署日前會議決議新管理辦法預定明年1至2月預告草案,6月正式發布。過渡期間,防檢署已主動公告731項人用藥品類別為「動物保護藥品」,藥商或藥局均可依法供應獸醫師職業機構使用。

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的新版管理辦法,預定今年5至8月進行草案條文研擬及意見蒐集,9至12月辦理預告前溝通及說明作業,明年1至2月預告新管理辦法草案,3至5月再召開公告前大型說明會,6月正式發布。防檢署副署長傅學理今(29)日表示,未來新管理辦法預計採藥局、藥商直接供應藥品給獸醫院的雙軌制,並會建立醫療機構間可互相調用藥品的機制,新辦法會充分考量實務可行性,完善制度才發布。

傅學理指出,防檢署已公告人用藥品中731項為「動物保護藥品」,過渡期間藥商及藥局均可直接供應給獸醫院獸醫師使用;731項動物保護藥品包括醫用氣體(如氧氣鋼瓶)及注射劑型藥品等,獸醫院可庫存備用,獸醫師也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取得醫療所需麻醉藥等管制藥品,確保寵物所需醫療藥品不中斷。

傅學理說,目前公告「動物保護藥品」共731項,防檢署下個月將再召開會議收集意見,滾動修正可納為動物保護藥品的人用藥品項目,適時公告;人用藥品一經公告為動物保護藥品就是由農業部管理,為確實掌握藥品流向資訊,防檢署預計招標建置藥品流向資訊系統,並對接食藥署資料庫,資訊系統預計今年底完成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