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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漁業放養申報5月底截止 有登記才有保障

天氣轉暖後,是放養養殖魚種的季節,農委會漁業署提醒養殖漁民,5月底之前要向養殖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報當年度放養情形,一旦發生天然災害,才有救助依據,同時,漁民也可根據公告的放養魚種統計擬定養殖策略,確保未來的養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