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內發生首例養豬場感染非洲豬瘟案例,未經蒸煮的廚餘是那次疫情最可能的風險來源,從今年起違規搬運廚餘及使用廚餘餵豬的首次罰鍰均已提高為20萬元,但今年迄今仍查獲26件違規案件,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22)日表示,農業部今日修正相關裁罰基準,將廚餘違規搬運、餵飼豬隻首次違規罰鍰均提高至50萬元,即日起業者如同時違規,首次即合計裁罰100萬元。
我國去年10月發生國內首例養豬場感染非洲豬瘟案例,對養豬產業造成重大衝擊。政府第一時間採取全國禁運禁宰、採樣監測、案例場撲殺及清潔消毒等防疫措施,相關防疫支出逾20億元。
應變中心指出,落實廚餘管理對維護產業安全至關重要,但今年截至10月22日止,仍查獲26件違規搬運或使用廚餘案件,其中未獲廚餘再利用許可者24件,占92.3%,包括在養規模199頭以下者19件,占全部案件73.1%,以及200頭以上者5件;另2件為取得許可但仍有違規情形的案件,顯示廚餘風險管控及違規嚇阻仍須持續強化。
應變中心並重申,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廚餘餵養豬隻的政策並未改變,請業者及早規劃並完成轉型。轉型過渡期間,無論養豬場所規模大小,均應遵守廚餘使用規範,並落實人員與車輛進出管制、清潔消毒及豬隻健康觀察等生物安全措施,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守護臺灣養豬產業安全與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