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今(13)日通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新北市查獲轄內某飼養49頭豬隻的養豬場違規運入廚餘,現場發現4桶廚餘,已啟動採樣檢驗及移動管制,相關違規情形正進行行政調查。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現場採集5頭豬隻血液檢體,送非洲豬瘟初篩實驗室檢驗,現場豬隻健康情形良好,移動管制15天,再次採樣檢驗為陰性後,才可解除移動管制。
應變中心指出,今年迄今廚餘相關違規案件累計26案,涉及25場豬隻飼養場所,其中1場查獲2次;目前已裁罰22案,另有新北市1案、苗栗縣1案及臺中市2案進行行政調查,將依調查結果依法查處。中央與地方政府持續落實案件追蹤,也會將這25場違規養豬場與199頭以下養豬場,納入加強稽查及風險管理,防範違規載運或未確實蒸煮廚餘造成防疫破口。
應變中心提醒,自今年1月1日起,違規載運廚餘並以廚餘飼養豬隻者,將同時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首次違規將合計裁罰40萬元,依違規次數累進加重,最高可達400萬元。請養豬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嚴防非法載運及餵飼廚餘成為非洲豬瘟防疫破口。

養豬場現場發現4桶廚餘,已啟動採樣檢驗及移動管制。(圖片提供/防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