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民黨團今(13)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黃世杰日前舉辦造勢大會,未申請就使用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所屬土地。農水署石門管理處表示,相關作業均以法令規定為依據,依實際情形核算租金辦理出租,如對石門管理處土地有租借需求,管理處未來仍秉持依法行政原則辦理出租作業,歡迎申請。
石門管理處表示,黃世杰承租土地屬管理處轄管桃園市中壢區中運段145地號土地,這案是依「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19 條及「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石門管理處非事業用房地出租原則」第4 點等相關規定辦理;依「出租原則」年租金未達15 萬元,且屬單一申租對象者,得逕予出租。
並且,申租土地作空地使用者,按土地申報地價的6%計算租金。這塊地租賃期間為今年10月3日至4 日,共2日,土地面積5,471.56平方公尺,申報地價為每平方公尺4萬5,400元,租金總額為8萬1,700 元,因租金未達15 萬元,管理處依規定及實際申租情形核算租金辦理出租作業,並訂定租約。
石門管理處強調,依銓敘部函釋,公務機關秉持公平、公正原則辦理場地租借,供政黨或政治團體舉辦活動,並無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情形;辦理土地出租案件,不以申請人身分或政治立場作為差別處理得依據,只要是符合相關規定者,均依法辦理。
石門管理處指出,國有土地資訊已透明公開化,民眾如有承租土地需求,可透過內政部「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查詢土地位置及相關圖資,進而確認土地管理機關,向權責機關洽詢出租條件及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