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自中國帶「豬肉脯」返臺 防檢署確認開罰20萬元

近日有民眾在社群媒體threads上張貼違規攜帶豬肉產品「豬肉脯」入境的短影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今(1)日表示,經查,陳姓民眾坦承從中國攜帶豬肉乾及鴨舌各1包返臺,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20萬元。防檢署呼籲民眾,違規自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產品被查獲的處罰相當重,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全民應共同防疫,為農業生產安全盡一份心力。

防檢署動物檢疫組組長高黃霖表示,9月30日下午,防檢署高雄分署已會同屏東縣警察局等單位,針對threads短影音張貼人及「豬肉脯」輸入人製作筆錄及訪談;經調查,輸入人陳姓民眾坦承於9月27日自中國入境臺灣時於託運行李攜帶豬肉乾及鴨舌各1包,因此裁處20萬元罰鍰,陳姓民眾也已於今日上午前往高雄分局簽收裁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