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報WTO食品輸中企業管理新制未獲WTO認可 會員國有六大質疑

中國的食品輸中企業管理新制通報WTO/TBT後,會員國不認同且多次提出特定貿易關切。臺灣在此新制下,水產品幾乎全數被暫停輸銷至中國,魷魚、秋刀魚、午仔魚受影響較大。圖為午仔魚一夜干製作過程。(圖片來源/屏東縣政府)

中國2020年通報世界貿易組織(WTO),2021年將公布境外食品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全球食品輸中企業都要遵守,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WTO並無認可中國食品登記制度,且引起各國相當大的爭議,經貿辦整理出各國關切六大重點。

六大重點分別是:產品範圍過大、無明確審查方法且無科學評斷;作業程序冗長,登記制度過於複雜,業者無法瞭解自行登記的程序;公布草案至生效前時間過於匆促,未提供緩衝期;未建立官方單一諮詢窗口;資訊不足,包括企業、食品範疇定義、用詞及作法等不明確、先前已在中國大陸完成註冊的企業是否仍需註冊;所需提供資料可能影響商業機密。

經貿辦執行秘書蕭振榮表示,依據WTO相關規定,會員若要採行對貿易會造成影響的新措施,必須通報WTO相關委員會,但此機制目的是讓各會員知悉未來擬採行措施的內容,讓各國評論,相關委員會並沒有認可的制度。

經貿辦指出,中國2020年通報WTO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委員會該項草案後,各國都陸續提出指責,除TBT委員會外,在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委員會及貨品貿易理事會皆提出關切,對中國通報內容高度關切的,除我國外,美、加、澳、歐盟、日本、韓國等也多次提出。

既然受到新制干擾的會員國已提出多次關切仍然無效,WTO是否有更進一步的解決機制?蕭振榮表示,WTO申訴制度上有上訴機構的設置,但此上訴機構因為部分會員國仍有意見,目前制度是暫停運作狀態。

不過,上訴機構人選的問題可望在2024年獲得解決,WTO秘書處在今年6月第12屆部長會議後發布新聞指出,恢復WTO爭端解決(DS)機制是WTO改革的一環,會員認知到包括「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人選遲未決定在內的DS相關挑戰和關切,以及解決挑戰和關切之迫切性,一致承諾透過討論以在2024年恢復完整、運作良好且供所有會員利用的機制,這將有助解決已累積多件案量的會員間貿易爭端訴訟案,建立WTO規範的法律確定性及提高會員參與新談判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