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植物醫師法」 最快年底三讀完成 等待14年田間終有植醫師

立法院初審通過植物醫師法,確定使用「植物醫師」名稱,簡稱「植醫師」。(圖片來源/防疫小尖兵粉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4)日初審通過《植物醫師法》草案,確定採用「植物醫師」為法案名稱,經考試及格取得植物醫師證書,並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取執業執照後,才能執業。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植物醫師具有診斷植物疫病蟲害的專業,有助於精準投藥,同時強化高風險農藥的管理使用,提升植物保護水準。

植物醫師法推動至今14年,經濟委員會今日審查版本包括立委蘇治芬版本、楊瓊瓔版本、邱議瑩版本,以及民眾黨團版本,再參考行政部門農委會建議條文,初審通過的植物醫師法草案總計6章51條。立法院這個會期到12月底,如果順利預計最快年底完成三讀,可望明年上路實施。

黃金城表示,植物醫師法草案擬定時,參考醫師法、獸醫師法等相關法案,植物醫師與獸醫師相同,必須通過專門技術人員高考,取得植物醫師證書,並向擬執業機構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才可以執業,執業範圍可及於全國。植物醫師簡稱植醫師,執行有害生物鑑定報告、植物疫病蟲害診斷書,防治意見書,以及植物健康證明文件的簽證業務。

此外,植醫師負有通報責任,草案中規定,植醫師執行業務時如果發現國內沒有紀錄過的有害生物時,除了指示防治及隔離外,須在24小時內將植物種類、有害生物名稱、植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資料通報主管機關。

農民對於植醫師並不陌生,因為現在防檢局已有「儲備植物醫師」的招募,目前人數有100人,分配在72個農會、9個公所、11個試驗改良場,以及4個植物教學醫院(每間醫院有2人),在第一線協助農民解決疫病蟲害、土壤肥料、栽培管理等問題。

臺灣大學植物教學醫院院長洪挺軒表示,現在雖然有儲備植物醫師,但主要是在公務體系及教育體系工作,對產業的幫助還是有一段距離,未來植物醫師法實施後,才能落實在產業上發揮更多的助益。

洪挺軒說,臺大雲林分校近年來在雲林地區提供相關服務,農民對於植物醫師可提供的服務內容有一定的認識,不只植物疫病蟲害的診斷與用藥,肥料的選擇、種苗的選擇等,植醫師都可以提供協助,植醫師同時也能把關農藥的使用,保護農民用藥安全,也保障消費者食安。

蘇治芬表示,植物醫師法草案通過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程序後,很快就會在院會完成二、三讀,學有專精的植物醫學學子可發揮所長,也讓臺灣農藥進入更精準的管理階段。

楊瓊瓔指出,未來植物醫師法三讀通過後,希望能提升國內植物保護水準,強化植物檢疫及病蟲害防治等工作。賴瑞隆表示,植物醫師對於土壤檢測、植物病蟲害防治都能提供諮詢與診斷,在病蟲害與氣候災害繁的當下,可協助農民照顧農作物,並保護臺灣農作市場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