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水質獲改善 高汙染潛勢圳路今年全數解列 逾千灌溉專用渠道年底公告禁搭排

農業灌溉水可能因工廠搭排,造成灌溉水質、農地,甚至是農作物汙染,農水署地方管理處與環保單位針對潛在受污染渠道進行現勘。(圖片提供/臺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

過去農業灌溉水常因工廠搭排,造成灌溉水質、農地,甚至是農作物汙染,農委會自102年起推動「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農委會農田水利署109年成立後,更透過與環保署跨部會合作,設置智慧水質感測器(俗稱「水盒子」),強化灌溉水質監測,原管制62處高汙染潛勢圳路,今年7月已全數達到解除列管條件,重金屬檢測未超標,符合灌溉水標準。

另外,109年立法的《農田水利法》第14條明定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擅自排放非農田排水,「其屬灌溉專用渠道原則禁止」,以此防止工廠搭排造成汙染情事發生。

農水署表示,全臺農田水利灌排渠道約長7萬公里,農水署已陸續將接近水源、宛如人體冠狀動脈,「單純輸送灌溉水源」渠道近1,500條,去年底開始陸續啟動預告為「灌溉專用渠道」,其中1,351條、總長2,836公里已完成公告,其餘若不涉原住民傳統領域爭議,可望在年底前完成公告。

未來擅自於灌溉專用渠道排放非農田排水者,可處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若因其排水「有危害農業產業、生物安全或人體健康之虞者」,甚至可加重罰鍰最高至2,000萬元。

全臺灌排渠道總長約7萬公里。(圖片來源/農傳媒)

農委會農田水利署今日舉行「灌溉水質業務跨域合作成果發表會」。(攝影/游昇俯)

臺灣早期農業社會有完整灌溉排水系統,但隨著工商業發展,逐漸有部分工廠會將排水透過灌排渠道排放,工廠放流水標準與灌溉水標準不同,未加以處理可能影響農產品安全。過去農田水利會時代即定期監測灌溉水質,若水質有總鉻、鎳、銅、鋅、鎘、鉛、砷、汞等八大重金屬超標,發生超標次數超過一定頻率,即列為高汙染潛勢圳路加以管制,共管制62處。

農水署農田水利管理組組長洪銘德指出,「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自102年至105年間,透過增加重金屬監測頻率、限時限縮工業搭排戶改排等措施,將62處高汙染潛勢圳路減至44處;105年至109年間再透過劃設總量管制區、加嚴放流水標準等措施,將高汙染潛勢圳路降至5處。

農水署成立後,透過與環保署跨域合作,陸續在農水署高雄、彰化、臺中、桃園等管理處重點區域,布設58處智慧水質感測器,強化灌溉水質監測達1,102公頃,最後5處高汙染潛勢圳路可望今年底前全數解列。

高雄岡山農水署人員與環保單位合作布設智慧感測器。(圖片提供/臺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

水質感測器監測網。(攝影/游昇俯)

農水署副署長陳衍源表示,過去監測水質是否受到汙染,是透過人工按月稽查,或是汙染發生後再查,常因排放時間已久而難以溯源,水盒子可24小時連續監測水質狀況,一發現異常,數據即傳輸農水署各管理處,可及時結合地方環保單位溯源找汙染。

陳衍源指出,110年曾於高雄岡山查獲電鍍工廠繞流偷排未經處理的強酸廢水,今年持續針對臺中大突寮圳、詹厝園圳及彰化新圳等區域,強化監測,確認臺中管理處大突寮圳、石門管理處員樹林支渠等最後2處高汙染潛勢圳路也達到解列標準。

洪銘德表示,高汙染潛勢圳路需完整一年不能檢出重金屬超標,才能解除列管,解列之後為防止汙染情形死灰復燃,農水署仍會定期抽查,或是視監測數據變化趨勢,也會機動抽查,農水署成立至今已抽查1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