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明年1月4日起申報 停灌補償農地不受理

農民轉(契)作小麥可申報對地綠色環境給付獎勵金。(圖片提供/農糧署)

110年「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於明年1月4日至2月5日受理申報,包含各項轉(契)作、稻作直接給付、生產環境維護等措施,以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都必須於期限內,攜帶證明文件到戶籍所在地公所、農會完成申報作業。嘉南地區已辦理明年一期作停灌補償者,則不再重複申報對地綠色環境給付。

在適地適作原則下,農委會持續輔導農民以契作方式種植非基改大豆、硬質玉米、小麥、毛豆等具進口替代或外銷潛力的「契作戰略作物」,農民申報依作物品項給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每公頃3萬至6萬元獎勵金;農民也可從農糧署公告40項全國適用及5項地方政府自提的「地方特色作物」中選擇種植,每公頃可領取2.5萬元獎勵金。

今年起,農委會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實際種植農糧作物者,在原獎勵、給付金之外,可再申報「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每期作每公頃5,000元;但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林木、庭園景觀栽植或零星點綴栽植花木造景的土地,則不在給付範圍,農糧署統計,109年兩個期作申報農業環境基本給付面積總計超過36萬公頃。農委會重視農地生產與生態環境多功能價值,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明年持續辦理。

因近來國內水情嚴峻,農委會日前已宣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灌區明年一期作停灌,並於20日完成停灌補償申報作業,已申報停灌補償農民,當期作則不可重複申報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相關措施。農糧署糧食產業組組長林傳琦表示,農委會預計12月底公布桃竹苗等地區明年一期作是否停灌,申報停灌補償農民須注意不再申報對地綠色環境給付。

林傳琦並提醒,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是自願性獎勵措施,採實質登記制,符合參加資格農民務必於期間內完成申報作業,有申報才有獎勵,逾期一律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