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咬人又咬犬 農委會將修法禁止繁殖買賣

日前因飼主疏忽釀成大禍的比特犬於案發後無辜地坐在路旁。(圖片來源/臺北市動保處)

比特犬為農委會公告6種危險犬種之一,比特犬不僅攻擊狗,也攻擊人,且近期攻擊事件頻傳,農委會已著手進行修法程序,將比特犬及其混種犬隻公告為禁止飼養、輸出或輸入之動物,在養中的比特犬必須完成登記備查且不得再繁殖或販售,相關修法內容近期內就會預告。

根據寵物登記系統,至9月15日止,國內登記有案的比特犬有405隻,農委會近日已將寵登系統的比特犬種品種名稱,修正為「比特犬及其混種犬隻」,讓混種比特犬有品種類別可登記。

飼主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比特犬攻擊事件,在都會區也有案例,臺北市動保處13日晚間接獲「比特犬咬死貴賓犬」通報,14日約談比特犬的飼主了解案情並追究責任;動保處表示,比特犬具有不穩定的性格,平時看起來憨厚老實,但常會因外界刺激,突然失控而有傷人或傷害動物的攻擊性行為,被農委會公告為須特別列管的危險犬隻。

農委會畜牧處表示,依據動保法第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出或輸入之動物,畜牧處擬將比特犬及其混種犬隻公告納管,現行在養比特犬則依動保法第36條規定,完成登記備查且不得再繁殖或販售,畜牧處目前正在進行制前置作業,以更高強度管制,杜絕比特犬攻擊事件。

具攻擊性的寵物要外出,須遵守外出規定,根據農委會《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包括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獒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等6種危險性犬隻,以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的犬隻,其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按規定採取防護措施,包括: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牽繩或牽鏈、配戴不影響散熱的透氣口罩,違反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