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宏燦:從設施農業到植物工廠,不合宜法規讓創新淪違章建築

文、攝影/ 林宏燦

2016年,由Google所開發的人工智能「AlphaGo」擊敗了世界頂尖棋手李世乭和柯潔,AI人工智能的發展似乎又向前邁進了一步,許多產業相繼投入AI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的開發。

農業領域裡,許多研究人員開始利用人工智能做各種嘗試,例如地面的採收機器人、空中的病蟲害預警系統,試著使用最先端的技術來輔助農業生產與管理。

在人工智能出現之前,農業發展已超過一般民眾的想像,農作物生產的方式有許多樣態,若是以農田的型態來區分,今天的農業可以區分為三大類:露天農業、設施農業,以及使用人工光源的密閉型植物工廠。

第一項的露天農業,亦即人類自古以來的農業生產業態,在開闊的農田上種植作物,有風有雨,還有除不盡的雜草,受到季節變動的影響,單位面積的產量有一定的限制。
第二項的設施農業,就是在農田上興建鋼骨或金屬支架,屋頂附上特殊的塑膠布,四周以塑膠的防蟲紗網隔離,建立起小型且簡易的空間供農作物成長,這也就是我們常講「農業溫室」。在先進的農業國家裡,高階的農業溫室還具有氣密性、光源與溫濕度等環境調控功能,降低天候條件對農作物的影響,維持終年的穩定產出。
第三項的人工光源型植物工廠,此為上述高階農業溫室的變形版,以特殊的LED燈具取代日照,並以層架堆疊的方式進行立體式栽培,在沒有日照的室內,也可以在人工控制的環境下進行農作物生產。
這類技術源自於極地探勘,為了讓南極探險隊的成員也能獲得新鮮蔬菜所研發出來的技術。

隨著科技進步,多樣化的農業型態,除了挑戰現行農業法規,也讓人們重新去思考「農田」的定義。

一般人對農田的定義多半停留在第一項,有土、有草、有風雨、有日月的露天農業,現行法規的設計思維也是依據上個世紀的傳統農業而制定,一旦跨進了設施農業,就有許多不合時宜之處,尚待解決。

簡易設施離土介質。

例如,台灣在興建簡易型溫室時就有許多問題,有水泥固定基礎類型的要怎麼認定?什麼樣的設施要申請建築執照?地面水泥覆蓋可以到什麼程度?這些屬於地方法規的各縣市都有所不同。

此外,農地上到底能不能蓋廁所,每個審核單位也都有不一樣的意見。也就是說,農地可以種田,農地可以請大批的工人來幫忙採收,但是農地不能蓋廁所,有三急要自己想辦法。

不過,最慘的是人工光源型植物工廠。財經雜誌上曾多次介紹的人工光源型植物工廠,目前在台灣竟然無法可管。

植物工廠建築體是固定式的水泥基礎,大量的燈具、養液槽,氣密型的栽培室,旁邊又有採收、包裝、分級的流水線,既不是農田也不是加工廠,更不是食品廠,在地目使用上找不到可以使用的產業類別,在法規上也找不到相關的條例可以支援。

已進入商轉的日本植物工場。

既然無法可管,業者豈不笑個開懷?並沒有。

台灣目前有數間進入運行階段的植物工廠,既然叫「廠」,那在法規上就要有工廠登記。然而,在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裡根本不存「植物工廠」這個品項,經濟部叫業者去找農委會,農委會叫業者去找經濟部,兩個單位皮球互踢,一來一往,不亦樂乎。

在法規上成了黑戶的植物工廠,既不是農場也不是工廠,但硬體設備又如工廠般的存在,每逢被有心人士檢舉,因為沒有也無法辨理工廠登記,地方政府的稽查員礙於法規一定要找上門。但是,植物工廠並不屬於任何一項產業別,就算找上門,稽查員也找不到相關的法條來稽核或開罰。

像植物工廠這樣,現實中它就在那,在行政體系或是法令規範裡卻不存在的新興產物,除了植物工廠之外,還有線上金融交易、第三方支付等議題,後兩者因為牽涉範圍過大,產官學三界的討論至今都沒有停過。

身處農業產業,我們期待本國農業官員勇於任事,為新式產業開路,除了防弊,更要懂得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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