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流入食品業,使用這13項毒化物須申報

文、攝影/ 洪嘉鎂

三聚氰胺、吊白塊(甲醛次硫酸氫鈉)、順丁烯二酸、二甲基黃等,這些繞口的化學物質名稱都曾經成為食安風暴的主角,環保署今年將過去涉及食安事件的13種化學物質列為毒性化學物質,加強管制輸入、製造、販賣,有利掌握流向,減少流入食品的風險。

非法添加是最大問題

環保署公告孔雀綠、順丁烯二酸、順丁烯二酸酐、對位乙氧基苯脲(甘精)、溴酸鉀、富馬酸二甲酯、芐基紫(紫色1號)、皂黃、玫瑰紅B、二甲基黃、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三聚氰胺、α-苯並吡喃酮(香豆素),這13種化學物質為毒化物。

這些化學物質大多用於工業染色、製作美耐皿、化妝品等所需原料,但在過去多起食安風暴中,這些化學物質因為價格便宜、並且可以增加食品口感、色澤、香氣、延長保鮮或混淆檢驗品質,而被非法添加,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

以皂黃來說,這種工業用黃色染料常應用於皮革及油漆,但相較於黃色食用色素四號與五號,皂黃大約便宜一半,且染色效果很好,所以業者拿來加在豆干;而玫瑰紅B常用於蠟光紙及油漆,雖然不便宜,但是因為不易掉色,外觀加分,所以被業者拿來加在湯圓中;孔雀綠具慢毒性,因為曾非法使用於水體以防治魚蝦水產品病蟲害,為加強管理防止違規使用,所以公告為毒化物。

(示意圖)過去有發生過豆干違法添加皂黃,以增加色澤。

添加玫瑰紅B的湯圓,會呈現螢光粉的色澤。

未來13種毒化物輸入、製造、販售須通報

環保署先前已列出國內外曾被誤用的57種具食安疑慮化學物質,其中有11種已被列管,經專家學者評估,本日再公告其中13種化學物質為毒化物,之後會再請專家評估有疑慮的33項化學物質。

環保署表示,未來這13種物質無論製造、輸入、使用、販賣等,都需申請核可才可以運作,而且必須定期申報運作情形,透過上述核可及申報制度,可以瞭解其流向;此外,需在容器包裝上標示「禁止用於食品」,以降低誤流用的可能。

後續業者必須於期限內依規定辦理,包括107年2月15日前進行定期申報、107年7月15日前完成標示、108年1月15日前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製造、輸入、販賣等運作。未依規定者可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6至50萬罰鍰。

環保署指出,過去食品非法添加化學物質,只能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向販售違法添加化學物質的食品業者開罰,但是現行的規範無法管制原料製造與販售,因此環保署將這些物質列為毒化物之後,就可以從源頭控管。

環保署強調,透過跨部會合作,後續依《毒管法》的核可、申報及標示等管理機制,管制13種毒化物的流向,一旦發現有流入食品的可能,即通知衛生單位,如經查明確有違法添加於食品的情事,則由衛生單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以裁處,並輔以強化化學物質管理資訊交流、執行聯合訪查、交流相關法規執行經驗等方式,跨部會共同管理化學物質,強化食品安全。

(資料提供/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現行法規的毒化物分類

目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公告列管物質已達310種,依據特性的差異,分為第一類(難分解物質)、第二類(慢毒性物質)、第三類(急毒性物質)、第四類(疑似毒化物)。要使用這些列管物質必須要取得相關運作許可,第一至三類必須要取得許可證、登記文件、核可文件等,而第四類則須取得核可文件。

這些相關許可登記文件都是為了要管制化學物質的流向而訂定,但由於本次公告的13項化學物質是屬於第四類毒化物,與前三類相比對人體與環境造成的影響較輕微,但仍有風險存在,因此需要申報、填寫相關資料、定期接受查核、標示危害資訊等。

目前查核情況

為強化食安相關化學物質的管理,今年環保署化學局和衛生單位展開聯合訪查,增進跨部會橫向連結,2月訪查國內化工原(材)料業者5月起針對全國2,196家業者一一輔導查核,從「建置基線資訊系統」出發,推動「盤、問、管、報」四大輔導管理做法,透過與地方政府及各地化工原料同業公會建立夥伴關係,針對具食安風險化學物質優先輔導訪查,以強化業者對化學物質基本認知,並輔導業者自主「貯存分區」、「標示明確」、「用途告知」、「流向紀錄」,進一步掌握化工原料流向,避免流入食品業非法使用。

截至106年9月26日止,已完成1,518家次化工原(材)料業的輔導訪查。

(資料提供/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相關資訊

如果有曾被推銷購買相關的添加劑,但又不確定其中是否含有這13項毒化物,可將添加劑退還給購買店家,或是送至各地方環保局協助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