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業結合太陽能板,農委會預計明年訂出標準

文/ 林慧貞 攝影/ 汪文豪

行政院預計2025年前,提高再生能源發電量佔比至20%,農委會繼4年前放寬於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的農業生產設施可以申設附屬綠能設施後,現在更從田裡跨到水裡,盤點出臺灣2萬8千公頃養殖用地,預計一年內訂出養殖業結合太陽能板的經營模式。

水試所今年將模擬測試台灣鯛、虱目魚在不同光電板透光率下的成長表現,年底也會實際在文蛤池中架設太陽能板測試,最快明年建立模組,訂定不同養殖物種需要的透光率。

農業結合太陽能板順序:畜禽、水產養殖、集貨場

近年農委會推動在農業設施附屬綠能設備,也就是在溫網室屋頂結合太陽能板發電,卻引來不肖業者鑽漏洞,光電板反客為主,底下隨便擺兩包太空包種菇敷衍了事。

農委會統計,去年底農業設施屋頂附屬光電設施共有2,851件,截至今年7月底則增加到3,305件,成長16%。不過其中108件既有農業設施屋頂附屬光電設施因不符合規定被廢止,75件業者提出訴願,全數被駁回,後又有68件提起行政訴訟,27件已被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其餘41件仍在審理。

為了避免不肖業者變相掠奪農地,農委會要求光電板底下的作物至少須達近3年農業統計年報平均產量7成,今年6月28日更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必須先有農業經營事實,才能申請在設施上搭光電板,且覆蓋面積最多40%。

不過為了再進一步防止業者鑽漏洞,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今天在「農電雙贏政策論壇」上表示,優先推動畜禽舍屋頂蓋光電板,較無爭議,且還能協助降溫,第二階段是水產養殖,第三階段是集貨場、運銷設施,目前正盤點集貨場、運銷設施面積,水產養殖則還要再試驗透光率。

目前有108件既有農業設施屋頂附屬光電設施因不符合規定被廢止。

最快明年訂養殖物種結合光電標準

蔡昇甫說明,全臺約有2萬8千多公頃養殖用地,若一半結合綠能利用,也有1萬4千多公頃,但須考量養殖環境如水溫、透光率等,不可能全部100%覆蓋太陽能板,因此到底能提供多少電力,還要試驗每個物種可接受的透光率。

漁業署和水產試驗所已試驗2公頃文蛤池,分別以透光率30%、50%養殖一個月,發現發現文蛤體重不亞於正常飼養的文蛤。不過蔡昇甫謹慎地說,還必須做更多試驗研究,才能確定文蛤如何結合太陽能發電,至於其他魚類因為養殖環境較複雜,水試所也在試驗中,未來會建立模組,訂定不同物種透光率,給業界參考。

水試所所長陳君如也表示,目前的數據只是實驗室模擬,預計最近才會和業者簽約,實際到文蛤池中蓋立架式光電板測試,工程可能年底才會完工,測試時間至少3、4個月,屆時才能訂出文蛤池結合光電板的經營標準、透光率等等。

另外兩個目標物種則是台灣鯛、虱目魚,水試所近期將採模擬測試,探討浮動型光電板是否影響到魚的產量、品質。陳君如表示,魚在室內也可以養殖,重點在於如何確保溶氧量足夠,將優先測試覆蓋40%光電板面積,是否能達到7成產量,預計年底產出相關數據,明年可能再進一步擴大測試覆蓋面積60%。

不利耕作地要小心道德風險

不利農業經營地區蓋太陽能板也是農委會推動重點,目前全臺共有18區公告為不利農業經營地區,面積1,253公頃,蔡昇甫透露,今年9月會再公告一批不利農業經營地區,約1,130公頃,主要是養殖方面土地。

雖然農委會想將業者引導到不利農業經營地區,降低農地非農用風險,但業者興趣缺缺,目前核准通過123件,僅54.07公頃,主因是這些地太偏遠,台電饋線還沒佈建,今天在論壇上,經濟部能源局組長陳崇憲允諾,今年會規劃再生能源輸配電,在專區投入更多饋線。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對此樂觀其成,但也表示「要小心道德風險」,因現在租農地給光電業者,每公頃每年租金達4、50萬元,「業者可能把土挖掉販賣,再倒廢棄物進去,再將這塊地申請為不利耕作地」,農委會將謹慎推動不利耕作地發展綠電,跟地方政府溝通,甚至協調租金等等。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科長李秋瑩觀察,農地種作物每年租金約5萬元,但租給光電業者,租金已經從前幾年一公頃2、30萬,漲到50萬,導致許多農民紛紛要求將自己的地劃入不利耕作區,對農業發展是很大的問題,但政府也很難介入,希望中央做好配套措施,不要讓農地流失。

出租給光電業者的農地租金高昂,每公頃每年租金達4、50萬,推動政策上要小心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