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職災怎麼賠,證明鑑定將是實施關鍵

文/ 林宜潔 攝影/ 黃世澤

農民職災保險將於11月1日試辦上路,「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草案已於本週一(9日)刊登公報。為確切釐清職災保障範圍,農委會也同時預告訂定審查準則,列出9種農民職災理賠情形。立委吳焜裕提醒,農民多是自雇者,沒有上下班紀錄,也常常獨自工作,事發當下如何提出證據、證明事故發生原因,將會是未來職災認定的關鍵議題。

職業傷害認定與勞保同步,鑑定標準將是關鍵

農民職災保險預計於11月1日開始試辦,農委會本月9日預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審查準則」,農委會輔導處農民福利科技士林柏齡表示,審查辦法參考勞保鑑定職業傷害的方式,為避免跟勞保出現雙重標準,職業傷害認定同樣適用三天等待期。

他說明,農業職災認定是要確實因為農業工作,導致傷害而不能工作超過三天才有理賠,受傷前三天並不能領給付,必須有醫療證明必須休息超過三天才算。

林柏齡表示,考量農民工作現況,農委會另在審查準則草案的第五條中,明定保險人因從事農業工作,於日常居住處所或符合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土地促發急性農藥中毒、中暑、熱痙攣或熱衰竭,視為職業傷害。他說,其實上述症狀在勞保裡面算是職業病,目前農業職災認定原則採取「先傷後病」,但考量臺灣農業產業現狀,還是將之納入。

「這個將來認定要很小心。」立法委員吳焜裕表示,如果農民農藥中毒不是在田裡倒下,是在隔天在家裡倒下,這樣算不算「急性農藥中毒」?或者中暑不舒服,認定上的執行會有困難。因為農民沒有雇主,他有沒有去工作並沒有辦法證明。建議應該明訂出鑑定原則,才不會導致有模糊地帶。

吳焜裕另外表示,條文裡有寫到被保險人於符合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土地因從事農業工作而受動物或植物傷害,算是職業傷害。那假設在工作時被狗咬到,要如何證明,如何有證據證明我是在農地上被動物攻擊,證人跟證據,以及鑑定方法為何?

林柏齡則回應,鑑定主要會依賴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以及送醫紀錄,基本上還是參考勞保的鑑定方式。吳焜裕則建議,在實行前應該充分與醫界溝通,避免模糊地帶,造成認定困擾。

臺灣農民職災保險預計於11月1日開始試辦,職業傷害的鑑定與證明將是未來實施考驗。

交通途中需有帶農機或自行生產的農產品,發生事故才算職災

條文中也有保障農民工作來回途中的事故,但有明定需要「載運農機具或自行生產之農產品」。第七條內容為,被保險人為從事農業工作之準備或收拾行為,由日常居住處所、符合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土地、儲藏室、集貨場慣行銷售地點間載運農機具或自行生產之農產品,於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帶一支鐮刀在摩托車裡,騎車跌倒算嗎?」吳焜裕指出,這一條文未來可能會有許多爭論。他說,也有很多人去田裡沒有帶工具,只是要去巡田。如果一定要帶著農機具,恐怕會徒增認定困擾。

林柏齡則回應,這一塊的確很難認定。「但是農民如果沒有帶農機具,很難證明說你到底是要去田裡還是要去找朋友,變成會無限上綱。」考量到農民多半為自僱者,沒有上下班紀錄,目前才會先採取有「農機具」或者「自行生產的農產品」來認定,否則整個只要有加保的農民的交通事故都會變成保險範圍,未來試辦之後再根據結果討論調整。

鼓勵加保農民詳盡填表,維護自身權益

林柏齡指出,農民申請加保填申請表時,會需要將自己的作物種類,工作地點、地號,甚至會用到的農機具都寫出來。「一開始填寫愈詳盡,發生職災愈有保障。」林柏齡說明,如果農民把資訊填寫完整,就愈能在發生事故的時候作為證明,否則可能要自行舉證事故「的確」發生在工作場所。

「因為最後做事實認定的還是勞保局。」林柏齡強調,勞保局在認定時,會參考申請表裡面原本有填寫到的工作地點跟使用機器。另外如果有叫救護車,也會參考當時的紀錄文件,與個人論述的紀錄。

將辦全臺巡迴宣導會

林柏齡表示,目前「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草案、「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審查準則」草案皆預告到23號,歡迎各方以公文、email或其他方式在期限前提出回饋。年底前預計在全臺灣加離島與勞保局、地方政府合辦33場宣導會,清楚說明給付方式,如果有需要會再加開。

附註: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草案、「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審查準則」草案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

請於7月23日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2312-5826。

(四)傳真:(02)2371-0584。

(五)電子郵件:linpoling@mail.co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