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揪「泳渡嘉明湖」 林業保育署:未申請、也不同意 已規劃修法納管

近日網路社群平臺有團體發起「泳渡嘉明湖」活動,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21)日表示,在國有林地辦理競賽、大量人員聚集或可能造成環境干擾的活動,應事先申請;可能造成嚴重破壞或擾動生態環境的活動,林業保育署將嚴格禁止、從嚴把關。嘉明湖是容易受人為干擾的高山湖泊,這次活動相關團體並未申請,即使提出申請林業保育署也不會同意。

嘉明湖位於「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範圍內,是野生動物重要的生活場域,周邊的環境及生態相當敏感脆弱。林業保育署森林育樂組組長沈怡伶表示,林保署已提出《森林法》修正草案,針對生態環境敏感區域中,超出環境承載量的不當人為活動,例如騎乘動力車輛進入森林、干擾野生動植物的活動,包括這次的「泳渡嘉明湖」等,予以納管,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

林業保育署表示,除一般健行、自然體驗、既有導覽及部落傳統活動之外,在國有林地辦理競賽、大量人員聚集或可能造成環境干擾的活動,應事先申請,且應以既有步道、林道或已成為遊憩使用的公共空間為主要活動範圍,避免進入生態敏感區域或造成生態環境重大干擾。

對於可能造成嚴重破壞或擾動生態環境,或與場域保育及管理目的明顯不符的活動,林業保育署嚴格禁止,例如以動力車輛進入自然步道或非開放道路,於高山湖泊從事泳渡、立槳等水域活動,或是在文化遺址、原住民族舊社或生態敏感區域辦理大量人員競賽或挑戰活動,使用大量燈光或擴音設備干擾野生動物,以及以餵食、誘引或驅趕野生動物方式進行拍攝或活動等,均可能影響生態環境,應於活動規劃階段即予排除,林業保育署不會同意申請。

林業保育署指出,高山湖泊並非一般水域遊憩場域,所謂「泳渡嘉明湖」除了干擾生態環境外,若發生危險,高山地區救援所需時間及資源均相對有限,具有高度安全風險。開放山林的核心價值是讓民眾能以安全、友善、負責任的方式親近自然,不鼓勵將高山自然環境轉化為競賽或挑戰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