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刺網成為生態與漁船殺手,新北明年元旦將執行刺網實名制

文/洪嘉鎂 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新北市將在明年1月1日成為全臺第2個實施刺網實名制的縣市,以減少海底覆網狀況,未來不管是新北市籍刺網漁船,或進入管轄海域的外縣市刺網漁船,都須在刺網網具上明顯標示漁船名稱、編號、漁具名稱及刺網層數,網具兩側端點及每間距15公尺以內應設置固定式浮子,並明顯標示漁船編號,違者將裁罰船主及船長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船上的漁獲物及網具也將一併沒入。

刺網影響生態與其他漁船作業

刺網為沿近海漁業常見的網具之一,分為底刺網、流刺網等,底刺網容易在作業時卡住礁岩,出現覆網問題,影響棲地環境,而流刺網則在作業時容易受到海水強力拉扯,導致部分漁網斷裂在海中,隨海流移動的刺網,同樣可能被礁岩卡住,覆蓋在上面。

刺網除了會破壞海洋生態之外,事實上一般漁船作業時也會受到刺網影響。新北市貢寮區漁會總幹事林麗美指出,過去刺網沒標示,不太容易確定刺網放下的位置,來往的漁船就有可能會勾到刺網,有些刺網甚至會捲進漁船引擎,造成一些糾紛。

近年地方縣市政府努力推動刺網轉型,禁止在沿海部分區域使用刺網,包含設立禁漁區、保育區、刺網退出3浬海域等措施。如新北市去年開始限制刺網漁船新增、轉讓經營權,也配合漁業署《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說服轄內500多艘刺網漁船轉型,向漁民收購刺網漁業的經營權,但當初礙於中央補助金有限,優先補助作業天數較高的185艘刺網漁船筏轉型,今年到6月5日前則再核定69艘漁船筏轉型。

明年進入新北市海域的刺網都得寫上名字

為進一步輔導刺網漁業轉型,新北市政府考量海巡單位常收到民眾檢舉刺網違規進入禁漁區,卻無法得知漁具屬於哪艘漁船,也無法進行處理、蒐證、裁罰等,決定在明年推動實名制。

每年地方縣市政府得花上大筆經費清除海底覆網,還給海洋生物棲地。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下稱漁管處)指出,從明年1月1日起,主營及兼營刺網漁業的漁船在新北市所轄海域作業或進出漁港所使用、攜帶的刺網漁具,都需要明顯標示漁船名稱、編號、漁具名稱及刺網層數,並且在網具兩側端點及每間距15公尺以內應設置固定式浮子,並明顯標示漁船編號。

目前新北市經營刺網漁業船數約有1,088艘,而進入新北市海域的外縣市漁船主要為基隆、宜蘭及桃園籍,根據漁業署漁業統計年報資料顯示,2017年新北市刺網漁船漁獲量占全臺10%。

漁管處表示,未來只要屬於新北市籍刺網漁船,都得要依法標示,並不限在新北市海域作業的漁船才須標示,若未標示相關資訊的漁船,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2款規定,各處船主及船長新臺幣3萬元以上到15萬元以下罰鍰,另外所採捕或載運的漁獲物及網具也將依第68條規定沒入。

對此,林麗美指出,實名制推動能讓其他漁船作業時比較安全,能夠確定刺網的所在位置,進而迴避、減少網具捲入引擎的風險,過去他們向漁民宣導刺網要標示資訊,但配合意願不高,這次將徹底執行,也會持續跟漁民宣導。

基隆市為全臺第一個刺網實名制縣市

雖然刺網漁業退場是改善沿近海漁業管理的最終目標,但仍有許多漁民得依賴刺網維生,去年創全國首例實施刺網實名制的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海洋事務科科長蔡馥嚀指出,這一年來基隆市刺網實名制推行狀況還不錯,有達到遏止違規放刺網、濫用刺網的狀況,漁民都有遵循3浬內海域使用單層刺網、離岸500公尺作業等規定。

不過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問題,蔡馥嚀表示,像網具上的名字容易脫落,得要請配合的海巡人員或是漁港人員提醒應補好標示,不然標示脫落後會無法辨識,另外為強化執法也與海巡署配合稽查,到目前為止已裁罰3起違規案件。

漁管處表示,由於在新北市海域作業的漁船不僅限於新北市籍漁船,因此期望外縣市到新北市作業漁船也能確實遵守規定,以減少新北市海域海底覆網的狀況,達到漁業永續經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