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明憲 臺灣農村經濟學會前理事長、逢甲大學國際貿易學系教授
今年(2026)是「蓬萊米」正式命名百週年。「蓬萊米」是因產自臺灣「蓬萊仙島」稻米之雅稱。1926年4月24日在臺北鐵道旅館舉行的「第19屆大日本米穀大會」,時任臺灣總督伊澤多喜男中正式宣布,將原本稱「內地種米」的日本型稻米命名為「蓬萊米」,並於5月5日正式由總督府通令全國使用此名稱。這段歷史記載臺灣農業育種研究與推廣突破、徹底改變臺灣米食偏好與經濟地貌,蓬萊米也造成在地與外來品種兩者並存,更與當時種植甘蔗競爭土地的「米糖相剋」,形成農業雙元結構的現象。
亞洲民族以稻米為主食,包含日本及臺灣。日本統治臺灣,發展定位為「工業日本、農業臺灣」,臺灣發展農業的主要目的仍以日本內地需求為考量。尤其日本曾在1890年代,因發展工業化使糧食供應緊張,以及在日俄戰爭期間(1904~1905年)也出現過糧食短缺,因此臺灣的稻米生產被納入在日本糧食供應體系一環,此時臺灣稻米的輸出不再是對岸的中國,而是日本。
不過,臺灣人吃的是「秈稻」(Indica),也就是米粒長而不黏的在來米,與日本人所吃的「稉稻」(Japonica)不同,稉米的米粒短而黏,臺日民眾的米食消費偏好與水稻在不同生長環境的差異有關,但日本人仍想盡辦法改良,改良路線有二:既有品種「秈稻純化」與研發新品種「稉稻馴化」,提高稻米產量、品質,並符合日人需求。
臺中州農事試驗場磯永吉技師與其助手末永仁透過品種馴化與雜交,1922年在陽明山竹子湖試種出「中村」品種,成功讓稉稻在臺灣生長。末永仁技師後續克服稻熱病問題,將「龜治」與「神力」兩品種雜交,在1929年選育出「臺中65號」,該品種至1959年前,為臺灣主要稉稻品種,且在臺灣發展為一年二作,增加糧食供應,從此開啟臺灣蓬萊米新時代,磯永吉、末永仁則分別被譽為「蓬萊米之父」與「蓬萊米之母」。
現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入口廣場的「豐收」紀念牌,即是紀念「臺中6 5號」的貢獻,很多雜交育種都以「臺中65號」為親本,臺灣85%以上的蓬萊米品種都是其後代!

市場導向 稻作稉秈雙元結構
蓬萊米種植面積在1922年不到400公頃,但因各地試種成功,迅速擴至1925年的6.87萬公頃。1926年正式命名與政府積極推廣後,於1935年更進一步超越在來米種植面積,1935年蓬萊米與在來米的稻作面積分別為36.5萬公頃、31.3萬公頃。
蓬萊米的種植面積快速擴大,但並未完全取代在來米,反而形成「稉秈雙元」的稻作結構。依1935年資料,蓬萊米與在來米每公頃糙米產量分別為642.3公斤、459.5公斤,1,000公斤的蓬萊穀與在來穀分別折算為121.6元臺幣、109.34元臺幣。
顯然地,蓬萊米的產量及價格均較在來米為高,蓬萊米價高是因外銷日本,其總收入與利潤普遍高於在來米,但蓬萊米並未取代在來米,原因涵蓋生產及推廣面向,生產方面,蓬萊米的栽培高成本與高風險,作為新品種,對於水利及栽培管理技術要求較高;推廣方面,日人與臺灣人的消費需求不同、內外銷的市場區隔、技術擴散較慢有關。
在來米雖生產效率與市場價格較低,但因投入成本低、適應性強,提供穩定收益,在風險與報酬權衡下,產業形成「稉秈雙元」的結構。不過,日本政府為推廣蓬萊米,同時在臺灣建立近代灌溉系統、作物育種制度、農業試驗研究體系,以及農業推廣制度,讓農業從傳統經驗轉向科學化管理。
即使在1944年蓬萊米種植面積達到巔峰40.3萬公頃,在來米仍有19.7萬公頃,在來米並未完全被蓬來米取代。但在二戰結束後,蓬萊米不再輸日、由外銷轉內銷,同時伴隨消費習慣與農民種植改變,時至今日蓬萊米的稻作面積占比已達9成以上,且主要供應內需,外銷榮景不再。長期來看,蓬萊米與在來米的消長,仍受市場需求影響。

經濟考量 衍生米糖相剋
雙元農業結構,不僅體現在稻作,也出現在稻作與甘蔗之間,因受經濟比較與資源配置影響,而有所謂「米糖相剋」。
日治時期,為節省大量外匯及臺灣財政獨立考量,日本政府開始在臺發展現代化製糖產業,1902年於高雄市橋頭區設置第一座新式糖廠「橋仔頭製糖所」,同年頒布「糖業獎勵規則」及1905年「製糖廠取締規則」。但因「甘蔗採收區域制度」強迫區域內農民將甘蔗出售給指定製糖會社,造成1925年爆發「二林蔗農事件」。
蔗農被剝削,恰逢蓬萊米新品種1922年培育成功,總督府在1926年開始鼓勵農民種植蓬萊米,農民轉向具經濟價植的蓬萊米,逼使糖廠不得不調高甘蔗收購價格,以避免蔗農改種水稻。
日治時期製糖業是殖民政府在臺灣的最重要投資,蓬萊米在1920年代中期紓緩日本糧食短缺,但在1920年代末期,米、糖兩部門卻陷入激烈競爭,於是出現爭地種植的「米糖相剋」局面。臺灣經濟的工業化由設置新式糖廠興起,而臺灣農業的現代化也由蓬萊米改良開始,「米糖相剋」的背後代表農工兩部門在資源配置及競爭的意含。
從生產角度看,稻米是維繫民生的糧食作物,而甘蔗則是出口為導向的經濟作物;在市場結構上,稻米同時供應內需與部分外銷,具一定的在地需求基礎,糖業則高度依賴國際市場,其價格與需求主要由外部決定;在組織方面,稻米多由小農經營,規模小而分散;糖業則由糖廠主導,資本集中度與組織化程度較高。蓬萊米與甘蔗也共同構成臺灣典型的雙元農業結構及「米糖經濟」。

臺灣被動配合日本需求調整生產
日本在一戰末期曾出現過米價大幅上漲,且持續至1920年,社會群起出現抗議及暴力衝突,史稱「米騷動」。為維持米價安定,日本政府即在1921 年頒布《米穀法》,藉由政府收購或拋售米穀來調節米價,但根本問題在於米穀產量不足,才會造成米價上漲。
1922年在臺灣「稉稻馴化」成功,以及1926年蓬萊米正式發表及推廣,1930年嘉南大圳完工後,臺灣稻作面積曾在1936年達68.1萬餘公頃,產量也在1938年創下140萬公頃的最高紀綠;其中,對日輸出量在1934年達72萬餘公噸的高峰後,每年仍保持60餘萬公噸,約占當時年總產量50%,臺灣增產稻米輸日,緩和日本「米騷動」的問題。
然而,1930年出現「昭和農業恐慌」,日本國內米價大幅波動,日本再進一步於1933年制定《米穀統制法》,直接管控日本國內生產與進口數量,以安定米價目的。但如此一來便限制臺灣米輸日數量,反而造成臺灣米價波動。
日本政府因應米穀供應過剩或者不足,採取的各項統制措施,顯見日本政府對於稻米產業的干預及重視,也對殖民地的臺灣造成影響。諷刺的是,日本在臺灣透過水利建設、品種改良,以及栽培技術改進等,大力增產稻米,但因臺灣成本較日本便宜,蓬萊米輸日反而打擊日本內地市場,日本即開始管制臺灣稻米輸日,並要求臺灣建立庫存。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為擴大對南洋的軍事行動,臺灣農業也要配合轉作苧麻、亞麻、棉花及瓊麻等軍需作物,稻作面積及產量頓時減少,甚至到戰爭末期,還出現糧食供應短缺而採配給制。
臺灣稻米生產的無奈之處在於,從來不是以臺灣人民的需要為主要考量,而是配合日本人食米需求、安定米價,或配合軍事行動,而使得稻米產量及輸出量相當不穩定。所幸生產稻米的技術及品種已被推廣應用,在戰後只要修復相關水利等基礎設施,即可在短期內恢復生產能力。因此在1950年便超越二戰前的最高產量140萬公噸糙米。

蓬萊米對臺五大貢獻影響深遠
百年前蓬萊米的每公頃產量不到1,000公斤糙米,時至今日蓬萊米每公頃產量已提高,一二期作收成分別可達6噸、5噸糙米。蓬萊米的誕生,對臺灣有五大深遠的貢獻,首先是奠定臺灣現代農業的基礎,包括建立近代灌溉系統、作物育種制度、農業試驗研究體系,以及農業推廣制度,讓農業從傳統轉向科學化與現代化,除支持蓬萊米的擴大種植之外,也影響日後臺灣農業科技發展;再來是蓬萊米的產量與經濟價值,促使日本政府投入大量資金建設大型水利工程,以擴大種植面積,使臺灣成為日本海外糧倉的重要基地;而大量蓬萊米輸日提高農民收入,使臺灣繼蔗糖外銷之後成為「米糖經濟」的產業型態,但也因為競爭土地與水源,形成「米糖相剋」局面;接著是改變臺灣人的食米口味,從原本偏好的在來米逐漸轉向蓬萊米。現在我們日常食用的白飯、壽司、便當,絕大多數都是蓬萊米的後代;最後是確保臺灣糧食安全,目前我國稻米自給率超過百分之百,政府公糧庫存也超過80萬公噸,蓬萊米的量產使我國糧食無虞,並確保及米價穩定。
走過一個世紀,蓬萊米已不只是稻米品種的代表,更是臺灣米食的主流,見證臺灣從傳統農業社會轉向科學農業,也承載農業技術跨越緯度的生命力。展望糧食生產與消費的延續,蓬萊米仍將與臺灣共存共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