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目前每人每月8,110元,但發放額度基期及排富規定多年未經調整,已趕不上物價飆漲程度,許多農民反因排富門檻過低,被排除、無法申請津貼,立法委員陳冠廷等人提出修法草案總計39案,今(24)日由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聯席會議排審,僅進行詢答。農業部部長陳駿季答詢表示,行政院版草案已完成內部審查,將與行政院溝通下周排進行政院會,希望這會期完成修法,溯及今年1月發放。
在立院審查前夕,前農業部長陳吉仲先在個人臉書專頁呼籲,維持現行老農津貼每四年依物價水準調整,避免財政負擔;將農保資格從現行1分地提高到2分地,以鼓勵專業農加入,避免農地細分破碎;並新增農地出租獎勵金,鼓勵老農出租農地,活化利用。
政府為照顧農民晚年生活,對年滿65歲且農民健康保險(農保)加保15年以上,符合資格者按月發放老農津貼,113年逾54.7萬人領取,全年發放502億元。但老農津貼發放額度從101年起每月7千元,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至今;津貼設定排富條款,包括農業所得以外個人各類所得總額50萬元以上、土地及房屋價值500萬元以上,也從102年起實施至今未做修正。
考量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等因素,立委提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送進委員會草案修正發放額度為8,550元至1.2萬元不等,並縮短調整周期1或2年;排富條款也提高個人所得額度55萬至65萬元,以及土地及房屋價值750萬至1,200萬元不等。
陳駿季報告指出,因原訂額度基期過低,使得發放額度多年來即使依CPI調整,仍不足保障農民老年生活水準;且排富門檻多年未變,但公告土地現值(CLV)從102年至113年漲幅卻已達64.78%,使得農民財產變相膨脹,卻因此不符申領老農津貼資格,113年就有1.4萬人被踢出請領資格,農業部同意調整發放額度、排富標準,甚至可建立期中檢討機制,當CPI成長率3%至5%就可觸發調整。
陳駿季表示,立委修法共識提高老農津貼發放額度,但仍應考量政府財政能力及與其他社福基金的衡平性;農業部估算發放額度每個月增加1千元,每年約須增加預算63.5億元,若每月發放1.2萬元將增加預算每年246.94億元,若依國民黨團修法版本提高額度達每月1.5萬元,將增加預算每年437.38億元。
現行農民達65歲以上可請領老農津貼,但考量原住民平均餘命低於國人平均值,根據國衛院研究113年平均餘命即相差7.54歲,有立委提出草案下修原住民請領年齡至55歲,但農業部報告不支持。針對立委張智倫質詢質疑農業部與原民會立場不同,陳駿季指出,老農津貼用於照顧從農人口,農業部著眼請領老農津貼的原住民平均餘命82.7歲,其實比全體請領人口平均80.8歲還高,因此維持受益年齡以65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