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東西吉海域執法喬不攏 海洋保育待溝通

2年前,澎湖四島國家海洋公園內東西吉廊道,因是否要劃設禁漁區,引起地方政府與保育人士爭端,日前更傳出執法爭議。負責澎湖四島國家公園執法的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小隊長蕭再泉在臉書貼文表示,部分漁民違法在東西吉廊道手釣非洄游性魚類數次,已開單告發,希望海管處硬起來,對違規漁民開罰。不過,海管處並不認同,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企劃經理課課長張仲佐表示,海管處已優先針對海洋環境破壞嚴重的毒、電、炸方式,以及底刺網行為進行取締,其他漁法則需地方共識漸進式推動,並會在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中討論。

103年開設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以來,因地方漁民有作業需求,便在《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保護利用管制原則》規範中載明在海域特別景觀區「許可既有傳統之季節性洄游性漁業的活動,惟經漁業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管制之漁業活動除外」,允許漁民仍可在區域內捕撈洄游性魚類,但在特定地點及特定時間不得使用澎湖縣政府已禁止的底刺網方式,不過因內文未明確規範可捕撈魚種及其他捕釣方式,造成漁民或業者與執法單位的衝突。

蕭再泉說明,自103年進駐海洋國家公園以來,對於底刺網、毒電炸方式捕魚均嚴格取締;105年則依據國家公園海域特別景觀區的精神,進一步在東西吉廊道、佔國家公園3%的1200公頃海域,針對船隻手釣非澎湖縣政府明訂的洄游性魚類,進行勸導與告發作業,105至107年僅開出2張告發單,108年至今則開出13張告發單,其中有2艘船為累犯,但海管處卻以勸導作收,未真正開罰,導致公權力不彰。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區域圖,其中紅框處為東西吉廊道,蕭再泉表示此處經學者證實生態資源豐富,可為鄰近海域之種原庫。(圖/蕭再泉提供)

蕭再泉說明,多年以來都是以勸導為主,103年成立國家公園以來,僅在107年針對同艘漁船開出2張告發單、108年則針對海釣船等漁船開出13張告發單,但這些告發單進到海管處均未開罰,他認為此舉只會讓違反規定的漁民有恃無恐。照片為本月拍攝告發的漁船手釣照片。(圖/蕭再泉提供)

張仲佐對此表示,因在國家公園設立之前即與地方政府說明,傳統漁業不受影響,因此若貿然禁止捕撈及開罰,將違背信賴原則,且推動保護區需要居民配合及長期溝通,現階段仍以勸導為主。不過,海管處已針對環境生態破壞較大的「毒、電、炸」行為,以及澎湖縣政府公告禁止的「底刺網漁業」進行取締,這幾年已顯見保育成效。針對東西吉廊道更進一步的管理措施,會在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中討論。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為臺灣第2座海洋型國家公園、總面積約3萬5千餘公頃,包含東吉嶼、西吉嶼、東嶼坪嶼、西嶼坪嶼,目前僅有鐵砧嶼向北向東0.5公里及西嶼坪間海域範圍、約70公頃劃設禁漁的生態保護區,其餘海域則劃分為海域特別景觀區、海域遊憩區、海域一般管制區等3類。

東西吉廊道所處的海域特別景觀區,依澎湖縣政府規範為特定季節不得使用底刺網進行捕撈的區域;不過,保育人士調查發現東西吉廊道生態豐富,應完全禁漁,成為海域的魚類種原庫,讓魚群有喘息空間,而漁民也可享受保育帶來的外溢資源,但也有漁民表示已配合不使用特定漁法,不捕撈的話生計也會受影響。另外,東吉嶼西北側的鋤頭嶼也還有磯釣船定點垂釣,為東吉島人重要的生計來源,因此如何在海洋國家公園中落實保育精神,則尚待權責單位進一步修正法規、並落實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