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放流方法跟著做!豐裕漁業與海洋生態 水產動物增殖放流的規範與執行方法

魚梯放流可克服地形障礙。

文/陳柏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技士、沈珍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科長 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近年來受到氣候變遷、棲地環境破壞及漁撈技術精進等因素,影響沿近海漁業資源。除減少漁船漁撈能力、保護棲地環境及建立國人保育觀念等措施,海域增殖放流是增裕漁業資源最直接的方法之一。

所謂的水產動物增殖放流,主要是指 以流放、移植或放置等方式,於海洋、潮間帶及潟湖,投放經人工繁殖或飼養的水產動物親體、種苗活體,以增裕沿近海漁業資源。鑑於近年來社會各界對於水產動物放流活動積極參與,為避免不適當的放流影響海域生態環境,以及放流方式錯誤,降低存活率,又為掌握國內水產動物放流現況,農委會徵詢專家學者的意見,於2011年1月17日訂定《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簡稱本遵行事項),並自2011年4月1日生效,以規範放流的種類、地點及申請程序。

放流規範仔細看 確認物種、檢驗、地點和申請程序

一、物種來源及檢驗

為確保種苗來源健康無害,不會感染、傷害天然海域的漁業生物資源,用於增殖放流的水產動物種苗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來源為領有「陸上養殖登記證」或「區劃漁業權執照」的養殖場,或由政府機關設立的養殖、試驗、學術機構或專科以上學校提供。

(二)經評估調查確定放流物種為放流地點的原有分布種類,並為本地種,禁止放流外來種、雜交種、基因轉殖種或其他不符合生態保育的物種。

(三)經檢驗無硝基呋喃類(nitrofurans)、孔雀綠(malachite green)及氯黴素(chloramphenicol)等藥物殘留,以維護天然海域漁業生物資源的良好生活環境。

二、放流物種及地點

增殖放流的時間與地點,需依據放流物種的棲息環境及習性等生態特性擇訂;基此,農委會於本遵行事項中建議臺灣沿近海地區可放流的物種及放流地點(表一),對於放流非表列物種,需向農委會申請同意後,始得放流;另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遵行事項規定,另行公告所轄區域內的建議放流種類及地點,並報農委會備查。

三、放流申請

為避免放流不當物種,影響生態環境及放流錯誤導致物種死亡,且為掌握國內水產動物放流物種、地點及數量,放流申請程序概述如下(申請表如表二):

(一)放流物種及地點符合表一:應於放流日15日前,填具放流申請表並檢附物種來源及藥物檢驗證明等文件送請放流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二)放流物種及地點未符合表一:應於放流日30日前填具放流申請表並檢附物種來源及藥物檢驗證明等文件,報請農委會同意後,才得以從事放流作業,以避免因放流不當物種,造成對天然海域環境生態的破壞。

註1:至少填寫中文名或俗名;註2:一般養殖場應為領有陸上養殖登記證或區劃漁業權執照的私有養殖場;學校應為專科以上之學校;註3:來源為一般養殖場者應檢附陸上養殖登記證或區劃漁業權執照影本,其他則應由提供單位出具證明;另應同時檢附藥物殘留檢驗證明,檢驗項目為硝基呋喃類、孔雀綠及氯黴素等三種藥物殘留量、驗證單位應通過財團法人驗證基金會(TAF)驗證;註4:放流方式應能提高存活率、降低對放流物種的衝擊為準。

陸上養殖登記證。

四、違規處分

為維護臺灣沿近海域自然資源及海域生態系,如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或未依申請表或同意的放流地點或種類即實施放流,將依《漁業法》核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海洋大學追蹤放流成效 對的地方、對的魚才有效益

漁業署每年執行種苗放流計畫前,均先召開該年度「沿近海魚苗放流規劃」會議,參考與會專家學者的建議,評估各項放流條件,並於放流前不定時派員抽檢業者是否覈實填報養殖紀錄表單,並抽驗魚苗是否感染養殖魚類常見的神經壞死病毒與虹彩病毒等高致死性病原,以確保在增裕我國沿近海漁業資源的同時,不會對當地海域生態造成負面影響。

經統計2014年至2018年止,政府單位每年平均放流量超過2,115萬尾(粒、顆);民間團體平均每年放流793萬餘尾(表三),魚苗放流的種類包括四絲馬鮁、黑鯛、布氏鯧鰺、黃鰭鯛、黃錫鯛、嘉鱲、尖吻鱸、白星笛鯛、銀紋笛鯛、青嘴龍占及點帶石斑等經濟性魚類,為海洋注入新的生命力量。

為掌握種苗放流的成效,漁業署自2015年起委託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執行放流及效益評估,針對近年主要放流物種四絲馬鮁、布氏鯧鰺、黑鯛、黃鰭鯛、銀紋笛鯛及黃錫鯛等魚種,利用中間育成、潛水觀察、漁獲採樣及標識放流回捕樣本進行放流後效益評估,成果概述如下:

一、以廢棄港灣或可營造半封閉環境模擬野生環境進行試驗,結果顯示個體存活率可達七至九成。

二、針對標識群體進行潛水觀察,發現經人工繁殖的魚苗於天然野生環境中,隨著體型增加逐漸向外海擴散移動,證實魚苗適應環境後成長狀況良好。

三、依標識放流回捕樣本的胃內容物分析結果顯示,經人工繁養殖的魚苗於天然野外環境適應後,攝食能力良好,證實對的魚放在對的地方適應力強,亦即增殖放流對增裕資源有正面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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