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實施「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因發芽馬鈴薯會在加工廠進一步選別引發食安疑慮,農業部今(23)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指出,茄鹼(含龍葵鹼)未超標的馬鈴薯若有發芽,會在指定加工廠指定加工廠逐批逐櫃逐顆檢驗;但多位立法委員質疑加工廠檢驗量能,因此臨時提案,要求農業部針對進口加工用馬鈴薯檢疫及加工廠的資格、條件、管理規定、法源依據、查驗比例等精進作為,於7日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邀請農業部、衛福部等針對「馬鈴薯輸入之邊境管制、檢疫、查驗等機制如何保障國人食品安全及後市場抽驗預算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農業部次長胡忠一報告指出,「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重點包括,馬鈴薯輸出美國前須取得檢疫證明書,確認施用發芽抑制劑且僅供加工使用,不得有發芽、附帶土壤及我國關切8種病蟲害。
我國邊境抽檢,檢疫人員會確認無附著土壤、無病蟲害、無發芽,才會評定合格;若發現發芽,會通知衛福部食藥署檢測茄鹼,若超標200 ppm就整顆丟棄,不能加工;沒有超標的馬鈴薯,若有發芽、發霉或腐爛,就會要求業者退運、銷毀,或是整批封籤後送到檢疫指定場域,在加工前由防檢署監督業者逐批逐櫃逐顆檢查,有發芽即須整顆銷燬,不能加工或進入市場。
胡忠一回應立委吳秉叡質詢指出,過去鮮食、加工用馬鈴薯驗到發芽超過0.5公分或龍葵鹼超標一律退運;現在鮮食馬鈴薯維持既有檢疫條件,加工馬鈴薯若是龍葵鹼超標、帶土或有國內關切8種病蟲害,也是一律退運或銷毀。他說,國內檢疫條件比日本嚴格,日本只驗2種病蟲害、不管是否發芽,發芽馬鈴薯仍用於加工。
立委賴士葆、李彥秀、林思銘、楊瓊瓔等人均質疑行政院長卓榮泰聲稱加工用馬鈴薯會每顆檢驗,無法做到。胡忠一表示,美生鮮及加工用馬鈴薯一年約進口2.7萬公噸、接近1億顆,國內有17家進口業者,馬鈴薯會封籤送到指定加工廠用機器逐顆檢查,檢查時還有監視器錄影,指定加工廠位於保稅區內、仍屬邊境檢疫範圍,確認沒有發芽馬鈴薯才會核發檢疫合格證明,加工廠逐批逐櫃逐顆檢查可以做到。
衛福部次長莊人祥表示,衛福部建議國人,馬鈴薯只要有發芽就整顆丟棄不要食用,邊境檢疫龍葵鹼容許量標準200ppm是從107年制訂至今,馬鈴薯發芽與龍葵鹼濃度不一定相關,但檢驗標準沒有改變,加拿大也是採用這個標準,日本則不檢驗。
但李彥秀仍質疑,馬鈴薯施用發芽抑制劑克普芬會干擾內分泌、有致癌疑慮,歐盟制定殘留容許量是0.2ppm,國內容許量卻是30ppm、是歐盟的150倍,輕忽國人健康。莊人祥表示,克普芬容許量標準,除了歐盟,各國都是30ppm,國內針對克普芬代謝產物三氯苯胺也會檢驗。
針對立委林德福質疑目前鮮食、加工用馬鈴薯仍是同一貨品號列,邊境檢疫無法避免誤判,胡忠一也說,預計7月後才會有美國加工用馬鈴薯進口,農業部已提出申請,近期財政部應會區分兩種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