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劇烈,對養殖漁業的挑戰越來越多,為了因應高溫、急降雨造成水質驟變,增氧設備與抽水設施容易讓用電量增加,使得電費及超約用電罰款成為產業發展上必須面對的課題。不過,明年將有重大變革,農委會漁業署近期預告修正〈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將擴大適用資格及基本電費優惠,讓養殖戶能減輕電費負擔,並且過去因缺乏養殖登記證無法適用優惠的養殖戶也能受惠。
漁業署表示,養殖產業因生物特性,需要長時間開啟水車、鼓風車等增氧設備,加上颱風汛期緊急用電及產季收獲需求,使得部分養殖戶用電容易超過契約容量。近2年經與產業界、經濟部與台灣電力公司協調,修正〈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中水產養殖用電電費計算方式及適用對象,讓過去因養殖登記證問題而被排除適用的養殖戶可受保障;此外,未來養殖戶與台電之間無須訂定契約容量,也就無超約用電的疑慮。
〈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草案第二條第4項「水產養殖用電」中,原先只有領有養殖漁業證照者才適用,草案中新增未領有養殖漁業證照,但符合土地使用規範,且在養殖管理登記中有記錄的養殖戶。漁業署估算將新增1萬多戶養殖戶受惠。
而在電費計算方式上,變化最大的是基本電費,計費容量將按每月用電度數除以同一行業用戶的平均用電度數,每月用電超過0度者,基本費能打1折;流動電費則一律以非夏月電價計算。根據台電試算方案,若養殖漁業用戶申請10馬力、現場設備10馬力,9月用電30天共3000度,新制基本電費可比無優惠者省下1236元,流動電費也能省下390元。
至於新舊制緩衝及養殖戶申請時程表,漁業署表示,要等辦法公告實施後才能確定,目前本草案尚在預告期間,有意見者可向該署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