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不實訊息擾亂農產品市場價格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修法草案初審通過提高罰鍰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8)日初審《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修法草案,立委賴瑞隆認為,提高罰額固然必要,但更需要能成功對違法行為人開罰,才能發揮嚇阻效果。(攝影/游昇俯)

網路時代社群媒體訊息傳播快速,農產品常受到不實謠言影響導致價格波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現行相關法規最高僅開罰30萬元,立法委員陳冠廷等人提案修法,大幅提高罰則。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8)日初審通過,提高壟斷市場、惡意操縱價格罰鍰為6萬元以上、3千萬元以下;散播影響農產品價格不實訊息罰鍰為6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

但因草案罰則金額上、下限差距過大,且與農業部主管《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糧食管理法》等性質相近法規裁罰額度未衡平一致,委員會決議先通過此版本草案,待朝野協商再參酌農業部意見,修訂罰額。

陳冠廷說明提案意旨指出,現行《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針對壟斷農產品交易、操縱價格,謀取不正當利益行為,以及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僅裁處6至30萬元罰鍰,過於輕微,犯行所得有可能高於罰則,將誘人鋌而走險,因此他提案修法。

針對此次修正草案,法務部意見指出,基於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個案處罰應有合理上限,罰鍰額度上、下限差額原則上以3至5倍為宜,必要時得依立法目的考量,提高為6至10倍;而且,行政作用法罰鍰應注意衡平性原則,農業部主管《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糧食管理法》均有針對散播農產品謠言或不實訊息處罰,罰鍰均為6至30萬元,與此次《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修法性質相近,修法罰額也需要主管機關一併衡平考量。

立委蔡易餘建議先針對《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修法進行實質討論,送出委員會,農業部再依今日討論原則,修正《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糧食管理法》相關法規。為了使修法發揮嚇阻作用,農業部因此建議將過去罰鍰上、下限級距從5倍拉高為10倍,訂壟斷市場、惡意操縱價格罰鍰為6至60萬元,散播影響農產品價格不實訊息罰鍰6至50萬元,立委若希望兩者罰鍰上限齊平為60萬元,也願意尊重。

農業部支持針對散播影響農產品價格不實訊息提高罰鍰,但須衡平不同法源相近性質法規罰額差距。(攝影/游昇俯)

朝野立委對提高影響農產品價格不實訊息罰鍰有共識,委員會最終參酌立委楊瓊瓔意見,「罰鍰訂定要有依據,不要淪為喊價」,決議先將陳冠廷修法草案送出委員會,待朝野協商時,農業部再針對主管三部法規罰鍰衡平性,提供具體罰額意見。

立委賴瑞隆質詢時詢問農業部,近三年境外假訊息頻傳,包括造謠臺美豬肉產品驗出瘦肉精、紅龍果產銷失調及進口蛋有食安疑慮等,相關不實訊息是否開罰?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表示,「沒有開罰過」,主因農業部將相關案例移送檢調查處,均因無法調查到具體消息源頭,「無法確定是誰放出假消息」,因此無法開罰。

賴瑞隆認為,針對散播不實訊息固然有必要提高罰則,但更需要能成功對行為人開罰,才能發揮嚇阻效果。陳駿季表示,農業部未來能做的是盡速掌握假訊息源頭,以利後續調查,「謠言起來,當下就要去追查,否則等謠言擴散,就不容易查到源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