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進口農產品加工後變「MIT」 農民訴求食品主原料標示原產地

進口農產品經過加工「實質轉型」後,依照國內現行法規,產品即可標示產地為「臺灣」,卻讓農民面臨低成本進口農產原料競爭,消費者也無從辨識食品是否使用國產原料。上下游文化基金會今(6)日邀請十大神農邱經堯、「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等農民前往衛福部陳情,訴求加工食品主原料應標示原產地,要求啟動修法。

新聞
重組肉、注脂肉標示法規更新年中上路 水產品也納入

以注射油脂方式做出雪花或霜降肉,不僅肉品外觀容易令消費者誤解為油脂天然均勻分布的原形肉,且注入的油脂可能是加工物或經過加工製程,若未煮熟可能有衛生安全疑慮。衛福部因此決定將注脂肉納入規範,比照重組肉規定,在包裝上強制標示「注脂」、「僅供熟食」。過去已納入的「魚」也修正為「水產品」,以涵蓋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