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抽查花生、堅果製品 2件國產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 同批產品均下架

臺灣氣候高溫多溼,花生、堅果及其製品若未妥善保存,就容易滋生黴菌,造成毒素汙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27)日公布市售花生、堅果及其製品品質檢測結果,包括於新北市彌勒素菜店販售、士平企業公司製造及於臺南市金得春捲販售、大聖國際開發公司製造的2件產地臺灣的花生粉產品,檢出黃麴毒素超過限量標準,同批產品已完成下架。

消保處今年2月會同新北、新竹、臺中、臺南等地方政府衛生機關,分別於實體商家及網路通路採購花生、堅果及其製品各16件,總計32件,進行品質檢測及食品標示查核;檢測「赭麴毒素A」全數符合規定,「黃麴毒素」有2件不符合規定,有8件食品標示不符規定。

消保處指出,士平公司製造(或進口)的「花生粉(純素)」及大聖國際開發公司的「花生粉(特上)」等2件產品,檢出黃麴毒素含量不符限量標準;另有「雲林北港純黑金剛花生醬」等8件產品,則有產品淨重單位與營養標示單位不一、未標示有效日期、未標示原產地、過敏原標示不確實等標示不合格情形。

「黃麴毒素」不符規定與標示不合格產品,衛福部食藥署已請地方衛生機關依法查處,同批產品已下架完畢,地方衛生機關也分別命食品業者限期改正或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標示,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消保處提醒,購買花生、堅果及其製品時,應選擇外觀正常、無異狀者,信譽良好廠商的產品;花生、堅果等產品開封後宜以低溫、乾燥方式貯存,避免受潮及發黴。消費者如有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線上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