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森鐵BOT案纏訟10年 林務局與宏都阿里山公司和解

林務局將以7.58億元買下嘉義北門車站飯店(原業者命名「麗星大飯店Alishan Star Resort」),飯店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林務局。(圖片提供/林務局)

農委會林務局與豐謙建設旗下子公司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公司辦理「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計畫」履約爭議纏訟近10年,雙方於29日達成和解,林務局將以7.58億元買下嘉義北門車站飯店,所有權轉移登記給林務局,林務局並須返還開發權利金及履約保證金0.72億元,總計達8.3億元。

民國95年6月19日林務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計畫」,將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沼平觀光旅館的興建暨營運,以及嘉義市北門車站多目標使用的興建暨營運等3個項目,以三合一方式招商,與宏都阿里山公司簽定「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興建暨營運契約」。

宏都阿里山公司雖依約於98年出資興建完成北門車站飯店,但沼平觀光旅館因環境影響評估未獲通過而無法動工,阿里山林業鐵路則在98年莫拉克風災中重創,衍生巨大復建費用應歸責何方等履約爭議。林務局乃與宏都阿里山公司自101年起進行訴訟,當時已興建完成、座落於嘉義市忠孝路與林森路口的北門車站飯店則因此閒置迄今。

履約爭議歷經近10年、5個審級的訴訟,仍無法解決,最高法院乃於108年度作成判決,界定莫拉克風災為契約所定不可抗力事項,並發回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更審。林務局表示,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調解下,林務局與宏都阿里山公司於7月29日的臺南分院民事庭達成和解共識,將由林務局給付約7.58億元向宏都阿里山公司買下北門車站飯店,並退還風災後未能履約的開發權利金及履約保證金剩餘款約0.72億元,終結多年爭議。

林務局指出,林務局將依臺南分院的和解筆錄循行政程序編列預算,完成價購北門車站飯店的作業程序,並積極活化該建物,促進大嘉義地區觀光遊憩的發展。

北門車站飯店(原業者命名「麗星大飯店」)位於北門車站出口旁。(圖片提供/林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