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自102年起公告「森林遊樂區及平地森林園區禁止輸送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管制措施,避免民眾攜帶哺乳類寵物入園與野生動物接觸,造成狂犬病傳播風險。考量國內狂犬病陽性野生動物分布區域尚未縮減,林業保育署預定31日公告延長管制措施2年,自今年8月1日起至117年7月31日止;但因應山區災害發生時的救難需求,救難人員執行勤務時所攜帶的搜救犬及其他工作犬不在此限。
為了兼顧民眾攜帶寵物遊憩需求,林業保育署從113年起規劃內洞、池南、知本3處國家森林遊樂區及鰲鼓濕地森林園區、林後四林、大農大富等3處平地森林園區,共6處場域,作為可攜入寵物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的試辦場域,也將持續試辦。
林業保育署森林育樂組組長沈怡伶表示,試辦可攜寵物入園6處場域會指定部分地區開放,開放區域將略有調整,包括池南國家森林遊樂區開放鯉魚山步道區域、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的遊客中心禁止攜帶寵物進入等,主要依人力配置、環境條件及場域特性,考量開放區域可否有效管理而調整。
沈怡伶說,有興趣攜帶寵物遊憩試辦場域民眾,可預先到「台灣山林悠遊網」辦理寵物入園申請,也可到達園區後再填具登記表單,但須攜帶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填具切結書承諾遵守規定等;並且,寵物入園須全程繫繩(繩長1.5公尺以內)或置於提袋、提籠、推車等器具內,才可進入指定範圍活動
飼主並應善盡管理責任、保持場域清潔及維護生態環境,離園時勿遺留寵物排遺及食物、不得攜帶寵物進入未開放區域,也不得接觸野生動物。如寵物攻擊其他動物或遊客、不聽從管理人員勸導等情形,管理單位可要求立即攜離園區,且不予退費或賠償,因此發生衝突或損害,飼主應負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