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專委釀阿里山森林大火遭起訴 林務局求償近2.3億元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等五人引發阿里山森林大火,林務局評估造成近2.3億元損失,將具體求償。(圖片提供/林務局)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等五人於今年5月從事登山活動,於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紮營引發森林大火,經南投地檢署偵查終結,今(25)日以涉嫌違反《森林法》起訴。林務局評估彙整消防救災人事成本、林木損失及受損森林的生態服務價值損失,核算求償2億2859萬元,並已獲法院裁定准予假扣押。

林務局副局長廖一光指出,林務局將依刑事判決請求附帶民事賠償,求償金額2億2,859萬元,包括救災人事、航空器作業、物資及器材支出費用1,359萬6千元,林木損失1,766萬2千元,以及由農委會林試所及學者評估受損森林的生態服務價值損失1億9,733萬9千元,創下歷年來森林大火求償最高金額紀錄。

NCC表示,針對喬建中涉違反森林法遭起訴一事,尊重檢方偵辦處理結果,事件發生後,NCC已將他調離原職,靜候調查;因今南投地檢署提起公訴,NCC依《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將喬建中停職。NCC專門委員王曜斌指出,喬建中在專委任內月薪8萬多元,調離專委職時已無3萬多元「法制加給」,現在停職期間則可領本俸4.7萬元的半數2.3萬元。

玉山杜鵑營地大火造成森林延燒逾79公頃,林木被害面積超過22公頃,南投地檢署25日以喬建中等五人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以及同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罪嫌提起公訴;並指出因肇事者一己之私,造成高山森林生態浩劫,且犯後意圖滅證及掩飾犯行,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大火肇事者自述是因不慎踢倒爐火引起火災,但經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科技偵辦,並同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保七總隊及林務局嘉義林管處實地調查火災原因,偵查終結指出肇事者是因違法砍伐森林主產物及撿拾枯損樹枝生火導致火災。

由於求償金額甚鉅,為防肇事者脫產,林務局並委請律師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保全程序,8月10日獲法院裁定准予假扣押;但因需先向法院支付其所裁定的4,930萬元擔保金,但林務局無編列此項公務預算,目前已陳報行政院希望同意調整經費籌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