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產業活化」補助遭暫緩? 農村水保署:資源重新配置 各縣市皆同

雲林縣日昨舉辦「115年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修正說明會」,提及中央政策調整導致產業活化補助暫緩,縣府將自籌2,760萬元預算持續推動。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今(17)日澄清,相關措施並非停止或取消補助,而是調整「產業活化類」計畫推動方式,改由農村水保署各分署統籌規劃,避免資源重複投入或零散執行,這類計畫經費調整所有縣市皆同,不獨虧雲林縣。

農村水保署補助農村再生社區近三年平均每年6.21億元,其中補助雲林每年約8,200萬元。農村水保署表示,中央對農村社區的預算支持從未中斷,今年度全國22縣市農村再生執行計畫核定補助總金額達5.49億元,針對雲林縣的核定補助金額達4,860萬元,協助推動縣轄內73個農村再生社區、共計97件軟硬體建設,展現中央持續照顧農村基層需求的決心。

農村水保署農村建設組組長陳玲岑表示,各縣市農再社區涵蓋生活環境與公共設施改善、文化保存與活用、生態保育等軟硬體計畫,農業部今年均持續支持;但「產業活化類」計畫過去主要補助社區因應地方特色節慶、農產業舉辦市集推廣行銷,考量各社區發展條件不同,社區組織量能有限,由單一社區各自提案,也較難整合產業特色與串聯行銷資源,因此今年擬改由從區域整體角度進行統籌規劃,以擴大推動成效。

農村水保署表示,整合規劃有助社區在既有基礎上,透過跨域合作,發展更具規模與延續性的產業營運模式;今年「產業活化類」計畫推動將優先納入過去已有良好執行成果、地方投入度高的農村再生社區,作為重點示範推動。對於雲林縣政府願意配合中央政策投入經費,農村水保署也樂觀其成。

陳玲岑指出,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雖尚未獲立法院完成審議,但因農再計畫非新興計畫,預算動支不受影響;農村水保署正在審核各縣市提交計畫,因農再計畫經費來自農村再生基金,後續立院若對此基金預算有所刪減,核定各縣市預算額度也要等比例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