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農業部預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第22條修正條文,提高農民職災保險就醫津貼給付水準,在農民繳交保險費不變的前提下,若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遭遇職業傷病無法工作時,除可申請傷病給付,一併核給的就醫津貼則有所提升,有住院事實者每日發給金額自900元提高為1,200元,若無住院的情形則每日發給金額自50元提高至100元。
國內武漢肺炎(Covid-19)確診者攀升,為了保障農民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確診,配合居家隔離等防疫政策導致無法工作或就醫治療的負擔,農委會近日已行文地方政府,比照勞保職災給付讓農民職災保險可認定確診Covid-19為職業病,從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領取傷病給付、就醫津貼(門診及住院),且確診後5年內申請都有效。
繼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災保險之後,《農業保險法》、《農民退休儲金條例》在2021年元旦正式上路,農民四大福利措施終於到位,這是臺灣農業非常重要的里程碑。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已將實際從農的農民,以及軍公教勞退休人員、國人外籍配偶等實際從農者納保,但農村中仍有許多不是在自有或承租農地務農、受雇於人的短期雇工,無法參加農民職災保險。農委會修正預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將此類農村短期雇工納保,並增加「增給傷害給付」給付項目,明年可望正式施行。
現行兩大農民社會保險制度,包括「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農職保臻全了農保未逮的職災領域,覈實後將可依法發放傷害給付及就醫津貼等,確保職災期間農業工作者經濟無虞,避免其生計蒙受斸損。
首度開辦的農民職業災害保險11月1日上路,對臺灣雖是跨時代的創舉,但放眼全球,在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簡稱ILO)長期倡議下,許多先進國家,包括鄰近的日本、韓國,都已採行類似的農民保障制度。 財團法人豐年社今年9月特別前往日本,採訪官方、學界與NGO推動農民職災保險與農作業安全的歷程,不僅拜訪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也深入農村採訪第一線農民和地方農協與NGO。期望藉由他山之石,讓臺灣在推動農業職災保險與農民職業安全上有所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