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石斑魚案場查無違規用藥 地方政府即日起解除移動管制

中國通報我石斑魚檢出禁藥後續,漁業署偕同屏東縣政府針對運搬船同航次15家養殖場進行移動管制,逐場抽驗,今日檢驗出爐,全數合格。(圖片來源/屏東縣長潘孟安FB)

中國海關總署日前通報臺灣2家養殖場輸銷中國石斑魚檢出禁藥還原性孔雀綠和還原性結晶紫,漁業署上周赴養殖場採樣確認未檢出;但外界疑慮可能是相同運搬船集貨多家養殖場魚貨,而使這2家業者蒙受不白之冤,漁業署與地方政府持續追查運搬船業者契約合作15家養殖場,確認抽驗結果均合格,即日起解除移動管制。

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表示,因本案迄今檢驗結果均查無違規用藥情事,漁業署預定1月26日邀集對產業生態熟稔的學者及業者代表,召開相關精進會議,將再檢視整個產銷環節並釐清各管制點,若確有違法使用藥物或其他不合規定情事,後續也會依規定查處。

遭中國點名的王志義養殖場及戴兆鍾養殖場2家養殖場,上周確認未檢出,為了徹底追溯釐清遭檢出使用禁藥魚貨來源,漁業署偕同地方政府針對運搬船同航次15家業者進行移動管制,包括屏東縣9家及高雄市6家,逐場抽驗送驗魚體(還原性)孔雀綠、(還原性)結晶紫、四環黴素(土黴素)等項目,並針對土底池的魚塭加採底土和池水送驗(還原性)孔雀綠、(還原性)結晶紫等,今日檢驗出爐,全數合格,屏東縣府及高雄市府即日起解除業者移動管制,准予出口。

上周農委會已將2家遭疑使用禁藥養殖場檢驗資料提供中方,目前尚未收到回覆。林國平表示,上周提供中方資料,我方指出後續將再查驗同一運搬業者合作養殖場,現在相關15家養殖場檢驗結果出爐,漁業署也將透過防檢局窗口,將資料再次提供中方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