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見習船員制度」預訂9月上路 出海90天可成正規船員

無論是遠洋或沿近海漁業,想成為漁船船員需經過「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申請取得漁船船員手冊(船員證),才能正式出海作業。因應國內少子化導致漁業缺工,農業部漁業署推動「見習船員制度」,向有50萬從事人口的休閒海釣愛好者招手,希望以時間較短的見習訓練讓一般人具有「見習船員」資格,見習船員只要一年內出海見習90天,就可取得正規漁船船員手冊,制度預訂9月上路。

漁業署漁業人力組技正林榮耀表示,現行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沿近海漁業船員需受訓2天、遠洋漁業3.5天,結訓後若有漁船主要雇用,可向縣市政府申請核發漁船船員手冊;漁業署推動見習船員制度,配合修正「漁船船員管理規則」,一般人只要受過4小時見習船員訓練,內容與正規船員訓練相同,包括急救求生、滅火、海上安全實務等,即可向漁會申請見習船員手冊,上船見習。

見習船員可登上一支釣、延繩釣、曳繩釣漁船及籠具漁船見習,藉由實務經驗累積培養為專業船員。林榮耀表示,一支釣、延繩釣等屬於友善環境、被動漁撈的漁法,漁業署推動網具類漁業轉型釣具類漁業,見習船員只要一年出海見習90天,即可取得正式漁船船員手冊,未來可供釣具類漁業人力來源,漁業署可媒合有需求漁會。

林榮耀指出,因目前尚無專門提供見習船員的船員保險,因此由中華民國漁會開設「海上安全互助金」專戶,見習船員向漁會申請見習船員手冊時要同時繳交兩年一期的互助金每人2千元,若遇海上急難,可獲得與船員保險相同的保障。此外,見習船員上船作業,可自行與船主約定漁獲收益如何分配,因此見習船員可以是領薪見習、也可能是付費見習,端看雙方如何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