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繩釣漁具循環利用 漁業署徵求回收再生示範計畫合作業者

漁業署推動漁業資源循環利用,啟動「延繩釣漁具回收再利用示範計畫」公開徵求合作廠商,即日起至24日止受理申請。參與業者不必具環境部主管再利用業者資格,但漁業署仍會評選優先合作對象,透過建立港區直收供應鏈與標準化回收機制,協助企業穩定取得再生尼龍(PA)原料,打造漁具循環利用模式,促進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

漁業署科長陳科仰表示,「延繩釣漁具回收再利用示範計畫」是專案計畫,沒有取得再利用資格的業者也可以「試辦廠商」身分參與,有意參與廠商必須具有尼龍再利用技術,具正式工廠登記、營業登記等資格,且具良好信譽,相關報名資訊可至漁業署公告資訊區(https://reurl.cc/7EkaG1)查詢。

未來示範計畫將以宜蘭縣南方澳漁港及屏東縣東港鹽埔漁港為示範場域,設置回收暫置區並導入標準化作業流程,整合漁具回收、暫存與運輸機制,由參與廠商委託當地區漁會向漁民收受尼龍釣繩及管理回收暫置區,建立港區直收供應鏈,穩定供應再利用端。

合作廠商透過區漁會對接經過前處理的尼龍釣繩,掌握穩定再生料來源,可有效降低前端處理與物流成本;並且,使用再生尼龍降低產品碳足跡,符合國際供應鏈減碳要求,這個計畫建立的標準化收受與流向紀錄,也有利廠商後續申請海廢再生產品相關標章或認證,進一步強化ESG表現並爭取綠色金融資源,提升市場競爭力。

陳科仰指出,延繩釣釣具材質單一,不像漁網可能有複合材質,且不容易有生物附著,每年汰換量具規模化潛力,具有較高回收效益及再利用價值,因此優先推動回收再利用;尼龍回收後可再製成瑜珈服、泳裝、背包、行李箱、手機殼(吊繩)、散熱風扇等多元產品,漁業署也會評估業者回收再生的產品及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