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號」疑似遭中國海警船查扣,涉嫌非法售油,農業部漁業署今(31)日表示,若查獲屬實,依《漁業法》最重將撤銷漁業執照,「大」船若申購漁業優惠用油,將依「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追繳補貼款。因非法售油涉犯《刑法》詐欺罪、《懲治走私條例》等相關規定,後續將移送相關機關嚴處。
根據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追蹤,「大進滿8號」自3月24日中午12時自馬公漁港報關出港,隨即關閉漁船自動識別系統(AIS),25日凌晨2時才在海峽中線以西13浬海域重新開啟AIS,並向廈門航行,AIS維持開啟狀態,停泊於廈門灣漳州港。
近日媒體報導「大」船疑似因非法售油遭中國扣船,海巡署經聯繫船主及家屬,均不清楚「大」船狀況。漁業署沿近海漁業組長劉福昇表示,漁業署27日函文請陸委會協助詢問對岸「大」船現況,但尚未接獲回音。
漁業署自自96年起補貼漁業優惠用油,以減輕漁民作業成本,漁船可以所裝設航程紀錄器(VDR)記載的實際作業時數,乘上主機及副機馬力數、再乘上0.18公升,以申購漁業優惠用油量。漁業用油免徵貨物稅、營業稅及享有政府補貼款。
漁業署表示,目前中東情勢導致油價高漲,中油向國外購油成本高,若有不肖漁民濫用優惠漁業用油,政府體恤漁民美意盡失,也會影響正常漁民作業的權益。漁業署近期會與相關單位加強查核,請漁民切勿從事非法流用漁船油行為,如經查獲將從重開罰,漁民也要負擔刑事責任。
漁業署每月檢核VDR資料,如有異常航跡的情形,相關資料會函送海巡署加強查緝,並請司法單位偵辦。各縣(市)政府也會不定期與海巡單位查核轄區漁船加油站,如有異常購油情形,也會蒐證後函送司法單位偵辦,以防止不肖漁民流用油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