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朝野協商「農退儲金條例」修法 通過調整政府、農民提繳比例為6比4

「農退儲金條例」修法調整政府、農民提繳比例為6比4。(圖片提供/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農民退休儲金制度覆蓋率偏低,立法委員提案修法提高政府相對提繳比例,希望增加農民參與誘因,繼去年審查修法草案部分版本,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7)日進行朝野黨團協商,依行政院版本通過,將現行農民提撥金額與政府相對提繳金額1比1,調整為提繳總金額由政府與農民分別負擔6比4,農民退休保障不變,但以提繳年資30年試算,可少繳約33萬元。

立院經濟委員會今日朝野協商「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立委謝衣鳯等人提案提高政府相對提撥金額,農民與政府為1比1.5,但農業部考量依此提高政府提撥比例將增加政府支出逾15億元,建議仍依政院版本修法。立委擔心政院版誘因不足,委員會召委陳亭妃說明,依上次審查立委郭國文提案附帶決議,若覆蓋率兩年無法成長10%,農業部就要檢討農退制度,改以農民、政府相對提撥1比2為修法方向。

另針對原住民平均餘命相較全體國人低,立委鄭天財提案修正「農退條例」第9條,將原住民提繳年限有別於漢人、從65歲降為55歲。農業部部長陳駿季指出,考量原住民農民平均死亡年齡為82.7歲,相較全體農民平均86.5歲較低,但這個差異還不像全體原住民與國民對比這麼大,建議提繳年齡不分族群、維持至65歲。委員會最終決議維持現行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