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5日預告制定《寵物食品管理法》,草案強化寵物食品安全把關,寵物食品若使用主管機關公告以外原料或添加物、染有病原微生物等原料及有毒包裝容器,影響動物健康甚鉅,包括製造、加工、輸出入及販售不合格寵物食品業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千萬元以下罰金。專法草案首度將製造、販賣不合格寵物食品及散播食安謠言等違法樣態均處以刑罰。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司長江文全今(6)日表示,國人日益重視寵物健康,不合格寵物食品及寵物食品食安謠言,危害飼主權益及寵物健康甚鉅,因此首度將刑罰入法,是目前《動物保護法》管理所無。草案即日起預告60天收集公眾意見,11月截止,完成後將先由行政院審查,再送立法院審議,農業部盡速推動立法;待《寵物食品管理法》正式立法施行,專法將取代原《動物保護法》中關於寵物食品規定。
農業部預告《寵物食品管理法》草案,要求寵物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製造、輸入及輸出業者應自行將產品送交經認可檢驗機構檢驗,若屬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業者,甚至應設置實驗室,從事自主檢驗。
草案強化違法寵物食品資訊管理,防止可能對寵物健康造成重大風險的產品經由網路持續流通,針對網頁刊登未依法製造、標示、加工、分裝、輸出入的寵物食品資訊,主管機關可通知限制瀏覽、移除違法網頁資料,或採取其他必要處置。散播有關寵物食品安全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課處100萬元以下罰金。
專法草案並設有吹哨者條款,鼓勵公眾檢舉未符合《寵物食品管理法》規定的寵物食品,得酌予獎勵。為了保障寵物食品安全事件消費者的權益,並得設立寵物食品安全保護基金,用於補助寵物食安事件中消費訴訟及動物健康風險評估費用,以及勞工因檢舉雇主違法遭受解僱等不利處分,提起訴訟相關費用等。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2日至6日帶團參訪日本及韓國,6日特地參訪法國皇家寵物食品韓國工廠,希望借鏡此公司對於寵物食品運營管理及犬貓營養研究的知識與經驗,推動國內寵物食品產業升級。陳駿季表示,這次參訪的寵物食品工廠,無論在原料篩選、品管、製程、設備及包裝出貨等各階段都有嚴格的規範,可作為臺灣推動法制化、輔導相關業者的借鏡參考。
陳駿季表示,寵物是許多人的家人和朋友,為毛孩食品把關、營造健康安全的生活是政府的責任,《寵物食品管理法》草案已在昨日上網預告,法案的重點在於加強業者責任,並建立完善的寵物食品安全監管框架,保障寵物健康,避免因寵物食品安全問題引發的健康風險,同時維護消費者權益,並與國際標準接軌,讓產業環境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