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加重電商平臺非洲豬瘟防疫責任 草案待行政院會通過

透過電商平臺販售未經檢疫的肉品,將來不只是下架這麼簡單的動作而已,農委會已擬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草案,增訂38條之3,電商平臺如果沒有配合加註防疫警語,保存刊登者、販賣者、訂購者資料,限制接取、瀏覽或移除相關網頁內容,就要開罰,最高罰鍰新臺幣15萬元,目前正等行政院會討論通過。

防疫規定更嚴格,主要是因為鄰近國家非洲豬瘟疫情嚴峻,無明顯改善跡象,且國人違規攜帶肉品闖關情形還是很多,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說,「不論是(非洲豬瘟)疫區還是非疫區,都不能帶肉類產品入國門,歐美的也不該帶回來,我們一直強化宣導,但民眾還是愛帶,棄置箱的棄置量並沒有明顯減少。」

修法加強電商平臺業者責任 不遵守防疫規定最高罰15萬元

農委會為了避免有人在網購平臺上販賣未經檢疫輸入之檢疫物,增加電商應負責任,在動傳條例中增訂了第38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規定,網際網路平臺應加註有關宣導防檢疫之必要警語,保存刊登者、販賣者或訂購者個人資料及限制接取、瀏覽或移除相關網頁內容,罰則也同步修正,違反以上規定者,可開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目前推動修法進度為行政院法規審查會已通過,待提報行政院會通過後,再送立法院修法。

黃金城說,防檢局一直有一組人力,在監看網路,看看有沒有人在網站上販售未經檢疫的肉品,有無成交記錄、有無快遞運送進來。統計去年11月至今年4月,電商對未經檢疫動植物產品採取屏蔽或下架的商品總件數達666萬件,遭停權賣家數230名。

機場棄置箱中國肉品的非洲豬瘟病毒陽性比例居高不下

農委會認為應加強邊境把關工作,因為根據世界動物行生組織OIE最新訊息顯示,非洲豬瘟疫情在歐洲及非洲數國,及亞洲的中國、蒙古、越南、柬埔寨等4國持續發生,香港的屠宰場5月上旬也中鏢,顯見疫情擴散,疫病傳入風險極高。

統計旅客棄置或違規攜帶肉品數量,自 107年8月27日至108年5月16日,已完成檢測 1625件,陽性案件59件 (其中57件來自中國大陸,2件來自越南 ),來自中國大陸檢出陽性率仍高,107年10月1例(0.6%)、11月2例(1.1%)、12月4例(2.2%)、108年1月11例(6.2%)、2月11例(8.0%)、3月5例(3.9%)、4月12例(7.6%)、5月11例(7.5%),黃金城說,數字證實中國大陸豬肉產品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不可忽視。

最愛攜帶肉品回國的不是別人,是臺灣人自己。農委會統計違規攜帶動植物入境裁罰件數,自107年12月14日至108年5月26日共裁罰1385件,我國籍有537件,中國籍有481件,越南籍85件,菲律賓籍40件,日本籍39件,我國籍及中國籍旅客遭罰件數占全部裁罰件數73.5%。

活豬及屠體運輸車輛的GPS裝置 6月底前全數完成

至於國內養豬業者的防疫工作進度,廚餘養豬場未取得檢核也沒有轉用飼料的場數,只剩33家,包括:新竹縣11場、苗栗縣及南投縣各4場,台中市及彰化縣各3場;33場中已有21場開罰,12場還沒表態選擇離牧還是轉成飼料養豬,黃金城強調,稽查與輔導還是會持續執行完畢,已罰過的也能連續裁罰。

1425輛的活豬及屠體運輸車輛GPS的裝置,至5月底已完成930輛,預計6月底前可全數完成,這是建立疫情回溯機制的必要工作,車輛加裝GPS即可追蹤,未來如有疫情爆發,可回溯運輸車輛跑過哪些畜牧場及屠宰場,早一步控制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