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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災刑責太輕 林務局提《森林法》修法加重刑罰 燒燬森林還須負責回復

山林活動引火有造成森林火災風險,森林火災救災費用及燒燬生態環境資源損失龐大,但衡量近年對於失火燒毀森林法院判決多處6個月以下徒刑、拘役,相較火災損失不成比例,農委會林務局因此修正《森林法》53條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