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
國產優「鮮」 行政院推具鮮乳標章、CAS或產銷履歷才可標「鮮乳」
行政院今(14)日召開協調會說明,規劃參照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的乳(Milk)名稱,修正現行乳品標示中的「鮮乳」用詞,改為「牛/羊乳」,未來僅取得農業部核發鮮乳標章、CAS優良農產品或產銷履歷(TAP)3標章之一者,才可標示為「鮮乳」。
保障國內酪農業發展 食藥署研議進口牛乳標示不用「鮮」字 推動飲料業強制揭露使用乳源
立委洪申翰等人今(15)日舉辦「提升乳品標示透明度公聽會」,洪申翰總結會議結論,在保障國內酪農產業發展目標下,由衛福部食藥署、經濟部標檢局共同研議調整「鮮乳」定義,讓進口乳品可與國產鮮乳有所區隔、不用「鮮」字;食藥署承諾,待進口乳品標示名稱底定,將持續推動飲料業使用乳品來源資訊強制揭露。
區隔國產鮮乳 食藥署今預告保存期限30天以上應標示「長效鮮乳」 預定明年7月生效
衛福部食藥署今(5)日預告修正「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生乳經過熱殺菌、無菌充填處理,保存期限30天以上者,品名應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ESL鮮乳」,或可簡稱「長效鮮乳」,預定明年7月1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