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明年元旦起貓咪納寵物登記 115年未登記者開罰最高1.5萬元 可按次處罰
為強化貓隻源頭管理,農業部修正「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自明年1月1日起將貓納入應辦理登記的寵物,但給予飼主1年緩衝期,若從115年1月1日起飼主未依規定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將可開罰3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可限期改善,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為強化貓隻源頭管理,農業部修正「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自明年1月1日起將貓納入應辦理登記的寵物,但給予飼主1年緩衝期,若從115年1月1日起飼主未依規定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將可開罰3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可限期改善,未改善可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