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輕農漁民家庭子女的就學負擔,農業部持續提供「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間自今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農業部今(26)日提醒,符合資格的農漁民朋友,請在受理期間內上班時間,向戶籍所在地的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並從這學期起,包括宜蘭縣蘇澳區漁會、臺中市東勢區農會等20家農漁會試辦線上申請服務,可多加利用。
「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補助金額依學生就讀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不同,每學期可領4,000元至13,000元不等。申請人須為農保被保險人或農會正會員的農民,或為漁會甲類會員的漁民;申請人的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學生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須達乙等或70分以上;學生父母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合計未超過120萬元。
農業部表示,申請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原則上不得同時申領其他政府提供的學雜費減免或教育補助,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全面免學費等。不過,若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並已獲得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補助,每學期減免1萬7,500元學雜費者,仍可同時申請這項就學。農業部114年總計已補助約5.6萬名學生。
為了提升申請便利性,農業部這學期遴選20家農(漁)會試辦線上申請服務,提供紙本與線上雙軌申請,其餘農(漁)會仍維持紙本申請。試辦農漁會包括宜蘭蘇澳區漁會;新北淡水區漁會;苗栗南龍區漁會;南投草屯鎮農會、名間鄉農會、竹山鎮農會;彰化彰化區漁會、二林鎮農會、和美鎮農會、秀水鄉農會;臺中東勢區農會;雲林雲林區漁會、二崙鄉農會;嘉義嘉義區漁會、竹崎地區農會;臺南南市區漁會;高雄高雄區漁會、美濃區農會;屏東萬丹鄉農會;金門金門區漁會。
相關申請規定及表件已公告於農業部官網(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15349),民眾如有疑問,可向當地農(漁)會洽詢,或撥打農業部農業諮詢專線:(02)449-9595。

「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線上申請QR Code,僅限試辦20家農漁會。(圖片提供/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