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今(26)日公布去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10至12月執行結果,總計抽驗97件食品重金屬,其中在桃園市臺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中壢站採樣的澎湖丁香魚1件,經檢出重金屬鎘0.07mg/kg(ppm),超出0.05ppm標準,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無產品可供複抽驗,後續列為加強管理。
食藥署114年度10至12月市售食品重金屬監測檢驗,總計完成抽驗97件食品重金屬,包含8件食米及其他穀類、21件蔬果植物類、23件水產品、1件禽畜產品、11件蛋品及其加工品、11件嬰幼兒食品、2件食用油脂、2件罐頭食品、4件飲料類、3件堅果類、4件果凍及果醬、3件乳品、3件食用冰塊及1件蜂蜜。
其中僅於桃園市主婦聯盟中壢站採樣的澎湖丁香魚1件檢出重金屬鎘與規定不符,產品來源為澎湖縣陳○珠。食藥署表示,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違反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衛生標準,可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令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的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不符合《食安法》衛生標準產品,則應沒入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