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保法》修法政院版下會期前送立院 全面禁用獸鋏 農民、原民使用金屬套索有但書

農委會推動《野保法》修法將全面禁用獸鋏。(圖片提供/屏東縣政府)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4)日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行政院版本草案規劃朝全面禁用獸鋏,並針對農民及原住民現行使用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套索陷阱,授權農委會林務局訂定管理辦法,限定農民、原住民身分及使用特定規格;農委會研擬草案已送至政院,在立院下個會期前將送至經濟委員會審查。

《野保法》修法包括立委曾銘宗、羅致政、民眾黨黨團均提出修正草案,但經濟委員會今日排審尚未包括行政院版本,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接受立委詢答完畢後散會。

陳吉仲報告指出,考量獸鋏不當使用傷害野生動物情形嚴重,同意各修正草案版本共識,修法全面禁用獸鋏,日前預告《動保法》修法草案已禁用獸鋏,包括製造、販售也連同禁止;但對於金屬材質套索陷阱,農民防治野生動物危害及原住民傳統文化狩獵仍有使用需求,且無替代工具,因此政院版草案擬授權林務局訂定辦法強化管理。

陳吉仲說,套索陷阱實際上有多種樣態,要避免誤傷臺灣黑熊或毛小孩,林務局已推動改良式套索陷阱,可以務實避免傷害並顧及農民、原住民權益。林務局長林華慶表示,未來管理辦法將限定身分為農民、原住民,以及特定規格套索才可使用,套索規格限制線徑需在4釐米以上、踏板直徑小於12公分、設置8字環防止扭死纏繞及止滑套(限位環),避免非目標動物誤中陷阱,減少捕獲動物傷害。

林務局推廣的改良式套索。(圖片提供/林務局)

國內常見民眾棄養寵物或將引進外來動物任意放生,造成生態環境問題,因此許多立委均提案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野生動物釋放程序、種類、數量、區域等加以管理,並提高罰鍰。但陳吉仲指出,包括《野保法》在內,我國《漁業法》、《國家公園法》、《濕地保育法》等均已有相關法規限制放生行為,另行訂定釋放程序規定,可能形同允許飼養再放生,因此建議維持現行條文;針對立委陳亭妃質疑主管機關未能落實管理,陳吉仲允諾再邀相關團體討論盤點措施。

此外針對其他立委提案,提高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罰金,增列地方政府應彙整並陳報違反《野保法》案件及檢舉獎金,則考量衡平性及比例原則、已有法源依據等因素,建議維持現行條文、無須增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