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農藥禁止網路販售 12電商平臺強化管控審核

農委會防檢局日昨邀集12家電商業者研議網路禁售藥劑管理措施。(圖片提供/防檢局)

動物用藥及農藥原本即不可在網路上販售,但近年受到疫情影響,部分消費者增加網路購物機會,可能透過網購自境外輸入動物藥品或農藥,農委會防檢局日昨邀集12家電商業者研議網路禁售藥劑管理措施,業者允諾配合進行上架審核、警語設置、境外商品標示及關鍵字搜尋下架等管控機制,甚至願意提供個人賣家教育課程,強化法治觀念。

防檢局2日邀集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以及淘寶、阿里巴巴、蝦皮、富邦媒體科技、網路家庭、東森得意購、酷澎、雅虎、博客來、創業家兄弟、臺灣樂天、LINE等12家電商業者,共同研議網路禁售動物用藥及農藥管理措施。

防檢局植物防疫組組長陳子偉表示,各電商平臺原本即有自我管控機制,審查賣家資格,過濾不上架特定販售資訊,業者均願意配合防檢局強化動物藥品或農藥販售管理措施;若發現網上有違規販賣現象,防檢局將通知電商下架產品資訊,也會請業者提供賣家、買家資料,轉請司法機關啟動偵查。

除了電商平臺,近年也有許多農藥產品透過臉書等社群平臺販售,陳子偉指出,農委會已與臉書建立綠色通道,若發現臉書上有違法販售應施檢疫物或農藥產品,可以向臉書檢舉,要求屏蔽販售資訊。向防檢局舉報時,請附上違法貼文、廣告之網址,以電子郵件傳送植物防疫組辦理:ppserv@mail.baphiq.gov.tw。

陳子偉表示,動物用藥及農藥產品不可在網路上販售,即使合法登記藥品也不行,國內登記藥品較不會在網上販售,多是國外藥品透過網購輸入,國內未核准農藥屬於偽農藥,購買者輸入偽農藥,依《農藥管理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若是輸入國內禁用農藥,罰則更重,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萬元以上、7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