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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公告海蟾蜍為「有害入侵種」 6月14日前飼主須登記備查

農委會林務局今(7)日公告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將海蟾蜍列入,4月15日起生效,海蟾蜍飼主須在6月14日前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完成登記才能繼續飼養,不得私下繁殖或買賣,否則開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