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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法畫出農地總量81萬公頃 落實功能分區農地不能隨意變建地

縣市國土計畫即將於4月底公告施行日期,四年後國土功能分區圖上路,區域計畫法退場,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將重整,全部更名為「農業發展地區」,以面積、農用比例及土地完整程度,劃分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第二類,農地將不能隨意變更成建地,從一大片特定農業區挖出一小塊變成工業區的情形,可從此消失。宜維護農地面積則守住81萬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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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國土計畫4月30日前可如期公告實施 農地總量備受關注

全國18縣市國土計畫書終於全數送至內政部,行政部門正在進行最後確認,以趕上110月4月30日之前必須公告實施的時程,因國土計畫法中最重要的國土功能區分圖依規定是在縣市國土計畫書公告實施後4年內公告,屆時區域計畫法才不再適用,讓縣市發展能落實空間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