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農爭地】立委提延後農地違建工廠落日時限 行政院:就地輔導再修法

DCIM100MEDIADJI_0680.JPG

文/游宗樺 首圖提供/社團法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於2月18日在臉書發布訊息,指出聯盟在2019年初發現並檢舉了11間新建的違規工廠,並指出彰化縣是農地違規工廠最為嚴重的地區。而行政院為解決違規工廠佔用農地的問題,於2017年10月13日核定中央跨部會專案小組,提出「保護農地-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行動方案」,要優先拆除2016年5月20日以後佔用農地的違規工廠。但日前有立法委員提案,要將《工廠管理輔導法》中所提到的2020年6月2日輔導年限往後展延,加上2019年初有11間新建的違規工廠遭到檢舉,令環團對違規工廠是否真能離開農地感到憂心。對此行政院表示,會與各有關單位討論修法內容,朝向就地輔導的方向調整法條。

違建工廠恐致環境汙染 立委提修法展延惹議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4條,2008年3月14日前既存的低汙染違規工廠,若是符合環保、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法律規定者,可在2015年6月2日透過向地方主管機管繳交登記回饋金,透過拿到臨時工廠登記,繼續使用廠房直到2020年6月2日的輔導時限。

至於有立法委員提案要將2020年6月2日的輔導時限往後延,或是放寬可申請的違建工廠並展延臨時工廠登記期限,恐讓現存的違規工廠在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證明後,能夠持續屹立於農地上。對此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澄清,農委會多次在跨部門會議中與經濟部等機關做討論,能讓高汙染風險的工廠能移到科學園區,讓既存且取得臨時登記的工廠在原地獲得妥善管理。

滾動式檢討執法 不容農地再長違建

為遏止農地上違規工廠亂象,避免農地持續流失,並維護農業生產環境,「保護農地-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行動方案」內提到相關單位會進行滾動式檢討執法狀況,不容許再有新建的違規工廠佔用農地。

對於目前經濟部所掌握的3萬8千餘家未登記工廠的管理方法,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在2月18日表示,行政院對於違規工廠佔用農地一事的態度秉持「就地輔導」原則,將邀集各有關部門討論《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修法內容,修法方向將朝向登記納管、在地輔導研擬,在遏止新建立的違規工廠原則下,讓現有廠房能夠符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