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1年 我防檢局放寬美國蘋果檢疫證明書效期至30天

預告長達1年後,終於放寬。農委會公告《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一項的附件,〈美國產蘋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第五點,美國防疫局檢疫人員簽發的檢疫證明書有效期限從14天,延長至30天,即日起生效。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鄒慧娟表示,輸入檢疫規定中,有關美國蘋果的檢疫條件並沒有改變,只有輸出檢疫發證的效期延長。原本的規定是完成檢疫的美國蘋果鮮果實,於完成檢疫翌日起算14天內仍未輸出者,出貨前必須由(美國)檢疫局檢疫人員重新檢查,並重新簽發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現將14天的規定,放寬至30天。

鄒慧娟解釋延長檢疫證明效期的原因,美國曾經發生過碼頭工人罷工事件,從產地到港口就會超過14天,蘋果無法在取得檢疫證明書後14天內運出美國,考量美國在運送蘋果時使用密閉式的貨櫃,評估疫病風險可管控,因此同意延長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效期至30天。

針對美國蘋果,我國在意的疫病蟲害種類包括:蘋果蠹蛾、李象鼻蟲、火傷病、西方花薊馬、蘋果果實蠅,以及桃枒蛾,其中以蘋果蠹蛾問題比較大。檢疫時若發現蘋果蠹蛾咬痕的蘋果數量超過0.5%時,檢疫局檢疫人員就不得簽發植物檢疫證明書;輸出檢疫若發現活蘋果蠹蛾,則該批蘋果不得輸銷臺灣,且該供果園當季蘋果輸臺資格也會被取消。

根據農委會貿易統計今年1至9月,我國進口生鮮冷藏蘋果重量合計10萬916公噸,價值1億4993萬美元,前三大進口來源(以重量計)依序為智利、美國、紐西蘭,但去年同期的前三大排序則是智利、紐西蘭、美國。至於全年生鮮冷藏蘋果進口數量,去年是14萬2569公噸,進口值2億2294萬美元,前三大進口來源國為智利、美國、日本。